转发关于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和资格档案调转的通知
依据司法部颁布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凡在本市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在外省市参加考试取得资格档案已转入本市)的持证人员,凡目前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指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执业律师、公证...
依据司法部颁布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凡在本市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在外省市参加考试取得资格档案已转入本市)的持证人员,凡目前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指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执业律师、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