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公司发送对账单给法院,载明欠款515000元,法院均盖章认可。 审理这个案件的一审法院是欠钱法院同市不同区的基层法院,算是兄弟法院了,判决公司胜诉,欠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