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院:被执行人未清算即注销公司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在被执行期间,虽成立清算组,但未依法清算即注销公司。由于未依法清算并非合法有效的清算,并不产生清算的法律效力,未依法清算即注销登记与未清算即注销登记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实质上是相同的,故应当认定为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
被执行人在被执行期间,虽成立清算组,但未依法清算即注销公司。由于未依法清算并非合法有效的清算,并不产生清算的法律效力,未依法清算即注销登记与未清算即注销登记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实质上是相同的,故应当认定为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
合伙企业解散以后,由合伙人担任清算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合伙企业未经清算,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李某与赵某于2002年6月1日签订了一份李某为乙方赵某为甲方的《协议书》,约定双方就...
原、被告于2007年7月合伙投资采矿,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原、被告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在合伙经营期间,原、被告均实际进行了投资和管理;但在个人合伙比较松散的情况下,出现了由被告一人掌握全部合伙收入,以及合伙开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