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接到几个个体法律咨询,咨询者大多是80后,选取两个,情节经过处理后不妨把涉及的法律点拎出来跟大家叙叙家常。
1、小王辛苦一年,年底提辆新车风风光光回家过年,交完首付款,工作人员把新车从车库提出来准备办完手续进行交付,就在这个时间差里新车被别的客户(老王)刮碰了。4S店要求小王找老王赔偿车辆损失,小王一肚子恼火:我要求提新车,刮碰的车辆我不要。
案例法律点:新车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这就涉及4S汽车店的交付标准,如果新车已经完成交付,所有权转移给小王,那么车损由小王承担;如果新车没有完成交付,所有权没有转移给小王,那么小王有权提取新车,车损就是老王和4S店之间的损害赔偿问题了。首先要看购车合同,如果合同中列明了交付流程和标准则遵循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列明或存在歧义则需要遵循行业惯例。本案例中小王没有还没有验车,也没有完成车钥匙的交付,一般不存在交付之说。
2、小马在新公司工作了1个月零10天,在1个月零11天的时候,公司支付了实习期工资后,小马被通知不用来公司上班了。公司没有跟小马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先前口头说好工资待遇:每月工资8000元,实习期两个月,实习期的工资为每月六千元。小马则认为单位违约应当支付赔偿金,又临近春节,小马备受打击咨询律师想讨个说法。
案例法律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在现实生活中有的用人单位往往仗着自己处于优势地位,在用工时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仅口头进行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纠纷将极大的不利于劳动者维权。法律针对上面的情况做了相关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关于试用期期限的法律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本案例中即使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也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风险提示:劳动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工资待遇、工作时间、试用期等都由合同约定,双方任一方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起诉。
关于借款纠纷和房产纠纷的也比较常见,涉及的法律点等节后再写啦。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新年快乐!新的一年董晶看法将继续为大家提供法律文书、法律咨询、诉讼、私人财富管理方案设计等民商事法律服务,随着经济的发展、法治化的推进和私人财富的积累,法律服务将成为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必须消费。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