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你们生活的特别幸福,但是最近有个事一直在烦恼你。他父母现在名下有套房改房指标,但是他父母说想留点养老钱,不想买,但浪费指标又可惜,想直接给你们去买。你是想买,但是就是这房子现在还不能登记在你们夫妻名下,还必须登记在他父母名下,你不放心。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也就是说,你就算买了,这个房子也不是你的,还是他的父母的,但是当初你们买这个房子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拿出来进行分割,但是法律规定中并未提到房屋的增值部分,所以要是真的离婚时,你还只能主张当初的放款,这个房子涨价了你也要不到多的钱。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