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通报了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现将其中两起发生在征地拆迁领域案例通报如下:
一、流水镇五埕村委会原主任林忠华职务侵占案。经查,2017至2018年间,林忠华在帮助厦门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协商租用村民耕地过程中,利用其担任流水镇五埕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私自与该项目部签定租赁协议,并对村民和村两委干部隐瞒每亩每年6000元人民币租金、共计人民币19.7余万元的事实。林忠华将其中部分租金发放给被租用的村民,部分用于泥浆池平整回填,剩余的9.1万余元占为己有。2019年1月,林忠华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二、流水镇渔屿村党支部原周清华、村民周慧违纪违法案。经查,2013年,周清华利用其担任流水镇渔屿村党支部的职务便利,假借他人土地使用权证,以已批未建土地为由,为其子周慧伪造虚假房屋拆迁相关申报材料,骗取安置房及补偿款。周慧明知本人在渔屿村没有房产,仍配合其父周清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并获得土地补偿款、附属物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4.7万余元及享受照顾购买面积为117.7平方米的安置房。2018年11月,周清华、周慧均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以上2起典型案例,反映了当前我区在征地拆迁等事关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个别基层干部把公权力和职务影响力变成个人牟取私利的工具,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侵蚀党的执政根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务必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