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作十余年来,遇到形形色色的案件,遇到各种各样的当事人,今天,我们和往常一样,从立案庭取案卷,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安排开庭事宜。这时一起“父母告子、媳”案件引起了我们的注意,这是多大的矛盾,能让一家人非要走到如此绝情的地步?很难理解!
查阅了案卷我们才知道:“父母为了80多万元拆迁款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告到法院,并申请冻结儿媳妇李某某的账户……”。路庭长立刻询问了原告及其代理人,依法作出冻结裁定并通知原告购买申请冻结保险,依法冻结了李某某的账户。通过进一步了解,2018年8月份政府拆迁了原告夫妇和被告夫妇共同建造的住宅一处,赔偿80万多元,面对80多万的拆迁款,老两口心疼两个出嫁女儿,想分给女儿点,而两个女儿看见这些钱也希望分杯羹,但被告夫妻认为,自己在修建地方的时候曾向两个姐姐借钱都遭到拒绝,自己迫于无奈修地方,现在地方拆迁了,他们就想分钱,坚决不给,二老将被告起诉到法院。
路庭长考虑到家庭纠纷,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两位老人的话语并不多,他们表示不想更不愿意将自己的儿子和儿媳起诉至法院,只是希望把拆迁款给两个女儿分点,让孩子们能够团结,多抽时间陪陪自己,给自己和老伴存点钱,给自己生活一点保障。而女儿女婿指责儿子儿媳对待老人苛刻。而儿子、儿媳称,近年来,自己工作较忙,将两位老人接到自己购买的廉租房居住,并专门请保姆进行照顾,自己只是不能经常回家照看,并没有对老人苛刻。
通过调解,二被告愿意给父母钱,但是不同意给姐姐们分钱。并向父母道歉,称其对于父母疏于照顾,未能及时沟通,致使原告夫妇心里觉得孤寂。原告夫妇也接受了道歉,并申请撤诉,此时,女儿女婿认为二被告诚意不足,不同意二老撤诉。路庭长看到这种情况,再次对原告和被告做工作,反复说明亲情是靠心灵进行沟通的,不是金钱能买到的,通过多次调解,二被告主动给原告名下存款10万元,并写下了保证书和具结,保证以后每天都回家居住,并尽可能多抽时间陪伴老人。最后二位老人在儿子、儿媳的搀扶下高兴的离开了法院。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而本案中兄弟姐妹不团结,姐姐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父母的心里感受,让自己年迈的父母将自己的弟弟和弟媳诉至法院,要求弟弟析分财产,这是多么残酷的事实。最后我只想说:金钱诚可贵,亲情价更高,不要让金钱冲昏了头脑,淡化了亲情、失去了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