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岱村委会为了开发焦岱市场,招商引资于2003年底一期建成了十二间两层商品楼对外公开拍卖,我和其他用户在2004年4月份分别于村委会签定了售房合同,协助我们办了契税证,村委会给我们办了土地使用证。时隔两年有余,新一届村委会上任后,柳建安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组织煽动少数群众,将我们告上法庭(理由:外村人)。根据我们调查和村民提供:一.焦岱村委会于1999年将大队九间两层办公楼和院落卖给了外村人,又将正街医院对门五间门面房卖给了外村人。二.2000年前后在柳建安担任村长时以每组3亩多可耕地对调于村西尧柏路以南8个组共计对调可耕地20余亩。均以庄基地形式变卖给外村人,(其中少数为本村村民)共计30余户,三.2006年在现任村委会领导下,公开拍卖电影院西侧和北新街十字以北两处门面庄基地分别以十万元和八万元公开拍卖给洋浴人和董家沟等外村人。四.2009年在镇政府大力支持和协调下,中心市场二期工程又动工建成27间两层,分别卖给了外村人,以上事实铁证如山!!同在一片蓝天下,同在一个国家,同在一个市场,都是外村人,我们不合法,难道他们合法吗? 一边在告我们不合法,一边还正在拍卖房屋给和我们情况一样的外村人!当时我们买房子的时候是10万元村上嫌当时卖的便宜,也私下和我们说了好多次想让给加些钱就没事了!可事实我们的房子要是真的不合法就是加再多的钱也于事无补。当时也给我们把土地使用证发了,也给国家交了房契税,土地使用证上有国土资源局和蓝田县人民政府的红章印,可是现在他们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们把土地使用证注销了!打了四年多的官司了,我们身心疲惫,我们不知道何去何从,希望谁可以关注一下!!国土资源局和土地局都知道我们是外村人可是当时为什么要给我们这些不懂法的人发证,他们错了一句线年的房价到现在涨的很厉害,当时买房的时候本来就是这个亲戚借那个朋友凑,那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啊!我们的权益由谁来维护,我们的经济损失又有谁来承担!现在官司还输了..要求收回房屋!!如果赔偿会是怎么个赔法? 当时买房时10W加盖的花了8万!! 现在同样的房子最少都卖55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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