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3月9日南通电(记者 花宇)3月9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9年南通两级法院家事审判情况,并公布2019年度婚姻家庭纠纷“十大典型案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南通两级法院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建立家事审判法庭和家事审判专业合议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19年,南通两级法院共新收婚姻家庭案件10421件,同比下降8.27%。
据介绍,南通两级法院根据家事审判的特殊情况,加强家事审判硬件设施改造,建立符合家事案件审理特点的审判场所,加强家事审判队伍,建立符合家事案件审理特点的审判调解场所,引入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心理咨询员,注重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家庭成员情感和家庭关系修复。2019年,南通两级法院共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0627件,调撤结案7458件,调撤率达70.18%,同比增长1.84%。此外,还发出6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019年家事案件主要呈现五个特点。”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吴勇军介绍道,一是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增多;二是涉及拆迁安置补偿利益的析产继承案件标的较高,当事人争议较大;三是家事案件矛盾尖锐,因哄闹法庭受到民事制裁的比例高;四是家事案件呈现多部门法交叉、法律问题复杂化的趋势,尤其是涉及房屋拆迁利益分配等继承、分家析产纠纷等,审理难度较大,周期较长;五是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数量呈持续下降趋势。自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全市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45件,受理数逐年下降,4年总降幅达37.5%。《反家暴法》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行为,保护了弱势群体的人身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涵盖遗产继承、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等多方面。梳理了十大典型案例,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各级法院在家事审判时,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基本社会道德规范,并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以子女身心健康为中心的裁判理念,并基于人伦情理,避免机械断案造成的负面示范效应和引发可能的道德风险。
其中一例案件中,胡某龚某夫妻二人在有抱养一名女婴胡小甲的情况下,男方胡某婚内与第三者生育一女胡小乙。龚某得知后伤心欲绝,在其尿毒症之后立下遗嘱,将三套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由胡小甲继承。龚某去世后,胡小甲起诉父亲胡某和外公,要求继承龚某遗产。在诉讼过程中,胡某主张胡小乙与龚某生前构成继女和继母的关系,也是龚某的法定继承人,要求胡小乙参与继承遗产。法院认为,龚某因尿毒症,没有抚养胡小乙的能力和意愿,与胡小乙不满足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婚姻法规定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若由男方与第三者的女儿来参与继承原配遗产,违背了公序良俗,法院不予支持。
下一步,南通中院将积极于民政、司法行政、妇联等部门协作,促进家事纠纷的有效解决,努力实现家事纠纷案件的审结,共同维护家庭幸福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