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想就赡养老人引起的家庭房产争执进行咨询。我家有兄弟姐妹6人,无养老金的老母20多年来与我夫妇同住,并由我们承担主要赡养义务。十一年前(2000年),我母亲所承租的公房经老母及家中其他有户口的兄妹同意,由我一人购买,目前房产证产权只有我一人的名字。去年起,由于我心脏手术后身体状况较差,无法照顾好母亲,经兄弟姐妹同意后,将老母送往就近的养老院照顾,我也每日前往照看。近日,老母中风后看护和医疗费用明显上升,家中有兄弟拒绝平均分担相关费用,并要求我们将母亲份内房产折现,用以支付相关费用。我认为,此住房产权归我所有,且是我家庭唯一住房,母亲有居住权,并无所有权,不能作为母亲的财产折现,且我夫妇二人目前仅有退休工资,母亲目前的赡养费因由所有子女平均承担。现想向您咨询:1.若经家中其他子女劝说,我老母是否有权主张分割房产或要求我们支付她的部分房产?2.若家中兄弟拒绝支付母亲的养老费,我是否可以起诉要求他们支付相应份额的赡养费?
房子是一年合同,只住了5个月,每月600,是合租房子。房东要把房子卖掉没有通知我,已经违约。违约赔偿金和同上写赔一倍但我想赔2倍怎么办,重新租房子要中介费搬家费,可以问房东补偿吗?其实都算在2倍里了,如果赔一倍的话,我搬家就一个搬家费就要400多加中介费200多我自己还得亏。所以想问下,我改怎么办问题补充: 那我可以选择不搬嘛直到住到合同结束
有关房屋的居间协议签了居间协议和佣金确认书,还没签和同,但因为觉得中介在约谈时存在欺骗行为,又太黑想违约,愿意赔偿定金的30%给中介,即3300元,但中介硬是让买卖双方签承诺书不得私下交易,还说要告我们,这个怎么操作
04年一审李某与蔡某离婚,婚后双方以共同财产购置房产一套,房产登记于李某 名下,一审法院判房产于过错方李某,李某补偿蔡某6成房款10余万,蔡某不服 产权判归李某上诉,04年年底二审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后蔡某收下了法院判给蔡 某的房屋补偿款。06年经蔡某申诉至高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 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为由不服房产判归过错 方李某,高院裁定中止04年中院除准许双方离婚的其他判项执行,指令中院再审 ,中院再审撤消04年原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经审理,主审法官 要将房子判归李某,房子判归李某有两点理由:1、以中院给原审法院指导意见 为由,说中院给了他们法院指导意见说只审理房子的评估价值,对于房子产权归 属没有说;2、04年原审法院判决已经判6成财产于蔡某,判归蔡某的补偿款蔡某 已经收取,债权债务已经履行完毕为由将房产判归李某。 原审法院认为评估房产市值以离婚日期为准,并以上述三点为由将房产判归李某,判决是否公平?是否是法定理由?有 没有法律依据?评估房产市值以离婚日期为准还是以重审日期为准?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 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该套房产理应归离某还是蔡某?
我在去年买的南通台商城的商铺,购买时异常火爆,但是购买后开发商在商铺上基本没有太多的施工进展,说自己出资建造的55%的房产到现在都没建设,预期的开业时间也没有确定,房屋是由江苏正泰房地产公司如皋分公司建设的,经营是由台商理公司经营,现在因为工程进展都无法保证,所以以后的收益更是可怕,包括10年以后许诺的包回购。现在有什么办法可以退房吗?已经通知办产证,产证面积超过3%,按照合同可以退房,但是没给任何承诺,已经有一部分人申请了仲裁,要求退房,但是只是让等结果。都已经等了几个月了。我希望史律师能给我分析一下,我怎么样才能退房?好像这个项目越来越可疑。
我们现在想购买一套房子,但是这套房子的女房东已经和前夫离婚,并且对她前夫避而不见,女房东给我们的说法是离婚后这套房子判给她了,但是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还有她前夫的名字。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要签定金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他老公出席吗?现在女房东不愿意叫她老公出席,也不愿提供任何公证文件证明这套房子归她一人所有。只是一味的保证没有问题,过户的时候会让她老公来签字。请问这样的房子能买吗?如果只有她一个人签字会有什么问题呢?如果能详尽解答的话将不胜感激~
04年买的动迁房,06年装修入住至今,卖家09年拿的产证,现在已经可以办理转让产证了(产证拿去房管局咨询过,可以办理转让了已经),但是卖家一直拖延不肯过户,还拿这套房去,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爱人单位福利分房分得一处小面积房子,房名是爱人名字,动迁时,我和爱人都在外地上班没时间处理动迁事宜,公公婆婆在哈市本市居住,当年可申请经济适用房,我公婆操作结果是119平米的房子写成公公名字了,房款有我家支付,公婆没拿一分钱,现在我们要把房名更到我爱人名下,但国家规定经适房必须满五年后上市交易,道听途说可以走房屋赠与途径,本人不知如何是好,请律师帮忙。
我们于98卖掉94方案分配的公婆售后公房(分配单公婆和先生3人)并以先生的名字另买下1套使用房,在03年以先生的名字买下产权。01年两老的户口移走但一直住在一起,他们现在也83岁了,因天天吵,严重影响我儿子读书,请问我们归我,我能否叫两老的搬走?
各位律师好: 我占房屋所有权的90%,我的三个舅舅因为继承了我去世母亲的份额,占房屋的10%. 我现在不想和他们共同拥有此套房屋,想分割.但因为三个舅舅很多年都不联系了.电话换了,地址换了,工作单位也不清楚. 我现在最想弄清楚的是,如果我找不到他们三个,可否向法院提出起诉.法院会立案吗? 谢谢.请回答法院是否会立案.谢谢您.
我买的上海闸北的二手房,上家的房产证上土地用途一栏原来是写的综合,之前是当办公室的,后来不当办公室了,就改成了住宅,有交易中心的章,但是我的新产证办下来,土地用途一栏却是:综合,这个有没有影响?有什么影响?对使用年限和物业管理费等有影响吗?
前妻动迁时将我的名字写在动迁协议上(当时我没有将户口迁到她家,她们就将我名字写在协议上,现在我又没有协议复印件),至今离婚4年半。离婚协议上有这么一条:女方房产与男方无关。请问我还能要回属于我的35平方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