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待续?“超前点播”案原告曝爱奇艺侵犯隐私 律师建议再诉讼

  爱奇艺“超前点播”一事引发的用户吴某诉爱奇艺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6月2日正式开庭,结果是爱奇艺败诉。4日,原告吴某再发声。吴某称其不打算继续使用爱奇艺了,原因是爱奇艺在庭审中拿出了其近百页的观影记录,此信息为爱奇艺擅自收集,未经法院批准。吴某称感觉自己隐私被严重侵犯。

  6月4日13时23分,原告吴某发布微博称,爱奇艺在庭审中将其上百页观影记录拿了出来,感觉隐私被严重侵犯。“毫无安全的一个app,随时被视奸。”

  当晚,吴某在另一条微博中表示,其当庭询问过法官及爱奇艺代理律师,确认被告未向法院提出“查看其登录和观影记录”的申请,也未得到法院许可。

  爱奇艺称,爱奇艺一直注重保护用户隐私,在“超前点播”一案中提交的所有信息都是根据相关法规和诉讼需要,并且申请了不公开质证,以确保信息不会流向第三方。

  “爱奇艺在庭审中提交用户观影记录”的微博引发不少网友热议,许多网友认为“用户观影记录”与“超前点播案”没有关联性,质疑爱奇艺提交用户观影记录的目的。

  质疑“用户观影记录”与“超前点播案”关联性的不只是网友,律师岳屾山也在个人社交媒体账号上对此事发表了评论。

  岳屾山指出,随意披露用户观影记录违法!《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岳屾山表示,爱奇艺的隐私政策对什么是个人信息什么是个人敏感信息,收集个人信息的范围和原因以及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经授权就可以使用,约定的都很清楚,其中并没有说可以在和用户打官司的时候直接使用。

  邓学平表示,观影记录属于个人信息,无论是根据《网络安全法》还是新的《民法典》,未经授权和许可均不得非法使用。

  邓学平称,爱奇艺声称申请了不公开质证,但这些信息已向爱奇艺员工、代理律师、法庭和原告代理律师泄露。而吴某的观影记录与“超前点播案”毫无关联性,不应该作为证据使用,更不该出现在法庭上。

  2019年,热播古装剧《庆余年》上线爱奇艺。用户吴某购买会员后发现,收看该剧还需要再额外付单集3元的“超前点播”费用。用户吴某质疑,购买会员已经付费,“付费超前点播”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遂将其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在6月2日的庭审中,吴某诉称,其在使用黄金VIP会员观看《庆余年》时,发现爱奇艺公司在VIP会员享有的“热剧抢先看”权利的基础上,以单集支付3元的方式,为愿意缴费的VIP会员,提供了在VIP会员原有观影权之上,得以提前观看该影视剧剧集的机会。

  对此,爱奇艺公司辩称,关于“超前点播”,实际上与额外付费观影等服务在业务模式上无本质区别,爱奇艺公司已经向用户进行了说明告知。同时,会员原可享受“热剧抢先看”权益并未改变,行业内其他同类网站也在推行类似模式。

  法院一审认为,爱奇艺平台单方变更合同条款,在电视剧《庆余年》播放过程中,推出“付费超前点播”服务,损害了黄金VIP会员的提前观剧权益,使黄金VIP会员享受到的观影体验远远低于预期,显著地降低了黄金VIP会员观看影视剧的娱乐性和满足感。

  故法院当庭宣判确认,爱奇艺公司的《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部分无效;在吴某购买会员服务后更新的“付费超前点播”条款对吴某不发生效力;爱奇艺公司连续15日向吴某提供黄金VIP会员权益,使其享有爱奇艺平台已经更新的卫视热播电视剧、爱奇艺优质自制剧的观看权利,并赔偿吴某公证费损失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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