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动迁”焦点网谈

  嘉宾:闸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倪秉,上海凯成动拆迁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阿根,闸北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闸北区旧区改造动拆迁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董瑜,闸北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副局长许琦,上海不夜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钟文虎

  背景情况:为配合推进本区旧改工作,针对近期网上较为关注本区动拆迁政策、动态的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要求,闸北政府网站9月19日下午2:003:00开通聊天室,举办“关注动迁”焦点网谈活动。敬请广大网友关注。

  倪秉,男,1963年3月出生,汉族,上海市人,学历:研究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闸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城市建设工作。

  陈阿根,男,1952年7月出生,汉族,江苏江都人,学历大专,1973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上海凯成动拆迁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瑜,男,1968年1月出生,汉族,上海市崇明县人,学历大学,学士,工程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闸北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闸北区旧区改造动拆迁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许琦,男,1971年10月出生,汉族,江苏省海门县人,大学学历,同济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毕业,1991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闸北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钟文虎,男,1950年8月生,汉族,浙江绍兴人,学历大专,助理经济师,1968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党,现任上海不夜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答:福建北路的具体动迁方案已经公布在天潼路791号福建北路拓宽工程动迁基地内,如需要了解可到上述地点,也可与动迁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另外我们在动迁开始之前已经把包括动迁具体方案的告居民书和《111号》文件发自每一户动迁居民

  问:请问和外来妹结婚不满2年,在动迁时她的权益如何保护?是不享有?部分享有?还是作为同住人一样享有动迁安置?

  答:根据市政府61号令第8条第5款规定,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的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在选择面积标准房屋调换时,可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答:依据沪府办(2005)48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关于推进闸北区“北广场”等五个旧改重点项目若干意见的通知》,我区铁路上海站北广场地区8000多户居民,通过闸北区土地储备的方式进行改造。2005年首先实施站前广场地块,2006年实施广场东一块、东二块,争取启动广场北块、广场西一块、二块等其余三块地块,力争在2008年基本完成北广场地区的旧区改造任务。北广场普善路辟通工程属于其余三块范围,同步实施。

  答:依据沪府办(2005)48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关于推进闸北区“北广场”等五个旧改重点项目若干意见的通知》,我区铁路上海站北广场地区8000多户居民,通过闸北区土地储备的方式进行改造。2005年首先实施站前广场地块,2006年实施广场东一块、东二块,争取启动广场北块、广场西一块、二块等其余三块地块,力争在2008年基本完成北广场地区的旧区改造任务。北广场普善路辟通工程属于其余三块范围,同步实施动拆迁。

  问:请问我妈妈是两年前把户口签到舅舅家的,是私房,现在该房子在动迁中,请问我妈妈和我几个舅舅享有同样的动迁补偿安置权利吗?还是一定会比我舅舅分得的少?

  答:主要是看你妈妈在本市是否有其他住房,如果有其他住房的,不能作为安置对象;如果是产权共有人的,可以取得动迁补偿安置款,具体分配应由家庭内部协商。

  问:甘肃路何时拆迁,现在住在里面的很多是外来人口,房子老了,又没有人去维修,安全隐患很大。而不少原住户都等着拆迁,拿钱去了买房或还购房的。希望闸北区政府尽快拿出方案来给甘肃路的居民一个说法。

  答:甘肃路纳入新梅太古城“二期”范围内,目前一期正在拆迁。二期已纳入“十一五”期间拆迁计划。

  问:我结婚6年,但我爱人的户口未迁入动迁处是否算被安置人?居住困难是否单以面积大小为标准,而房屋本身的破损危及到居住人的人身安全就不属于居住困难的范畴了吗?

  答:根据市政府61号令,在选择面积标准房屋调换时,应安置人口的认定:应在被拆迁房屋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连续满一年,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居住困难是指符合申请本市廉租住房的居住面积标准。

  问:我妈妈是知青,我18岁时把户口从外地迁到了上海,我妈妈还有两年才能从外地退休,打算退休后来住的,请问有没有相关政策可以照顾的?

  答:西边是恒丰路到苏州河边、南边是中兴路、东边是普善路、北边是沪太路这一块北广场地区对残疾人的政策是根据上海重大医保的内容并在规定时间进行搬迁的进行适当补偿

  问:市政动迁的宗旨是什么?我母亲是知青,到了可以回沪的年龄了,却还回不了上海,现在我户口所在地福建北路的房屋拆迁了,承租人拿的是住房补贴款,作为同住人我拿了承租人所给的几万块钱,该如何来安置我的生活,还有我母亲的,有什么法规政策可以引导我来捍卫我的权利。难道作为同住人,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么?没有权利要求拆迁房屋,没有权利知道拆迁补偿款,甚至动迁祖还不负责人的说,即使承租人一分钱都不给,你也没办法!这就是市政动迁所委托的拆迁公司么?代表的是政府的关爱么?难道我们的相信和宽容的不到应有的尊重么?只有死皮赖脸,吵吵闹闹才能得到施舍么?

  答:这个问题不但涉及到动迁政策,知青回沪也有相应的规定,于人口的计入也有时限的要求,因此,您所提的问题可能需要一事一议来研究,是否能解决您的要求还是需要和具体动迁公司商讨.在符合面上的规定前提下,尽可能考虑您的困难.

  问:我是劳动新村动迁户,政策不是一再讲动迁要公开化、透明化。实际为什么还是暗箱操作。并且讲,如果年前搬不走这里将停止动迁。真不知他们讲的哪句是真哪句假。

  答:此地块属于宝山路街道,属于中兴城开发项目后期动迁地块,中兴城开发商正在按照既定计划,有序推进动迁工作。根据市政府2006年47号文规定,对有开发商的市场项目地块,在“十一五”期间必须完成改造,在“十一五”期间能不能启动拆迁工作的,市政府依法收获土地使用权,实施土地储备。

  问:请问动迁过程中的仲裁和法院起诉有何区别?怎么样的情况会接到法院传票或被仲裁?接到法院传票就是被强迁了吗?

  答: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裁决期满,未完成搬迁的,可申请行政强制执行,也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问:我是上海市闸北区热河路67弄53号的居住人。这次因拆迁,变得无家可归。房屋的承租人是我80岁的祖母。这次裁迁我被剥夺了居住权。请问我80岁的祖母如突然死亡的话,我找谁去安置?

  答:根据2001年10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发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因此,作为同住人所获得的补偿不受承租人突然过世的影响,你可以与动迁实施单位继续协商。

  答:依据沪府办(2005)48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关于推进闸北区“北广场”等五个旧改重点项目若干意见的通知》,我区铁路上海站北广场地区8000多户居民,通过闸北区土地储备的方式进行改造。2005年首先实施站前广场地块,2006年实施广场东一块、东二块,争取启动广场北块、广场西一块、二块、广场D块等其余三块地块,力争在2008年基本完成北广场地区的旧区改造任务。

  问:私房拆迁有规定一定要同一房产证的所有有户口的人员签字才有效吗?例如我的户口在我弟弟那里,他那是私房在动迁中,我现在已经接受动迁安置办法了,可是动迁组不让我签字,说要我几个弟弟也签字才有效,我们必须一起搬,我和他们是分开的户口簿,是独立户口,不能先签字搬走吗?可我几个兄弟提出的动迁要求很高,这样等下去我不是也要被强迁了吗?这里面的损失谁来承担?我是愿意搬的,可动迁组不让我签字阿!

  答:按照市政府111号令规定,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应是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上载明的所有人。对于共有产权人来讲,根据上述规定应是载明的所有产权共有人签字才有效。你应该做好你几个兄弟的工作,早日签约,共同搬迁。

  问:动迁了,爷爷的房子,父母是知青,我的户口很早已经回在里面了,我的户口分没什么问题,父母都是临时户口在这个房子里,是开发商动迁,父母能分到吗?还是能照顾?还是一点都没有?另外,2年前,父母上海买了房子。

  答:现有的在执行的房屋拆迁法规中对此情况未作明确规定。对于应安置人口的认定,市政府今年以61号令颁布了《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其中对选择面积标准房屋调换的应安置人口的认定参照61号令第六、第七、第八条执行。

  问:原新梅太古城二期地块反复冻结好几次了,到现在还没有动迁。请问:有关部门的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老百姓既盼不到动迁,又不能对房屋进行处置,苦不堪言。老百姓的利益在哪里?我们强烈要求:要么动迁,要求解冻,还老百姓和谐生活的空间!

  答:因房产市场的变化,发展商的资金筹措面临困难,原先发展商的改造和开发计划有所调整,政府正积极与开发商沟通要求能按原先出让协议尽早启动,下一步政府会根据工作的推进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问:请问“中兴路1377弄在中兴路小学后面的一排居民房什么时候好拆,那里的房子实在太危险了,房子墙的厚度只有一块砖的厚度,楼板全是老旧的木板,雨天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还往房里灌水,刮大风时房子还会摇晃,楼板走在上面咯兹咯兹得想。

  答:中兴路1377弄处一排居民房屋未列入北广场土地储备范围。也未列入中兴路西段拓宽工程范围,近期内无旧区改造计划。房屋居住安全问题可以通过房屋综合整修、来解决。相关整修计划情况可以咨询区房地局或所在物业公司。

  问:有谁知道河南路、天潼路拆迁的补偿金额??现在的安置房房源都是哪些地方?如果要房子,房子的门牌号是动迁组指定的还是被动迁户可在一定范围内选择的?可不可以去房源处看房,再去动迁组决定要不要?如果拿钱,请间钱何时到手?

  答:如果你所提出的问题是指河南路拓宽工程,还是天潼路M10号线工程?如果是河南路拓宽工程,那么这个工作还未正式启动,相关政策还没公告,如果是天潼路M10号线工程,所涉及的动迁政策都公示在山西北路140弄15号动迁基地内。现在的安置房源在顾村和虎林路。我们的房源是公示的,被动迁户如选择房源安置,可在公示的房源内选择符合自己分配方案的房源,可以去看房源。如果需要货币安置,一般在签约后一个月左右时间内可拿到货币款。

  答:根据市政府111号令第43、44、45条规定,企业被拆迁时,货币补偿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与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且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价值标准房屋调换。

  答:补偿款的计算方式我们已经公示在天潼路路791号福建北路拓宽工程动迁基地内,如需要进一步了解可到动迁基地与动迁工作人员进行咨询。根据《111号令》,货币补偿时是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进行计算的,根据今年颁布的《61号令》,被拆迁人在选择面积标准房屋调换时可根据安置人口进行补偿安置。

  答:该地块属于“安康苑”范围,列入“十一五”旧改预备项目,该地块发展商正在抓紧推进启动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因为宏观调控,开发商市场融资困难,近两年内实施启动的难度较大,区政府正在积极与该地块发展商协调,帮助发展商尽快实施该地块的动拆迁工作。

  问:据悉:闸北在动迁中,对属于特殊的弱势群体对象,有每人动迁补助3万元的优惠政策。请问:如某位对象既是丧失劳动能力,又是残疾人(均有鉴定证件),是否分别计算?其动迁补助是3万还是6万?谢谢!

  问:我叔叔是精神病患者,有残疾证,请问拆迁中会得到相应照顾吗?听说区有每户一弱多病患者得到3万元的补偿,闸北区有这样的政策吗?我叔叔属于这类照顾对象吗?

  问:区领导们是否知道大宁小区与周围的共和新路、大宁路和小区内的地面高低差究竟有多少?小区这块盆地听有关方面介绍,小区不少地方已经低于路面80公分以上了。领导们是否知道在大雨、暴雨的时候,经常是积水、污水横流,住在底楼的不少人家都进水。领导们是否知道那些建造在50、60年代的老房子,居住在那里的居民他们的居住条件改善了多少?他们得到了多少实惠?还有多少居住困难户还在拥挤不堪中煎熬?唉,可怜啊.50年代的老房子这次下决心都拆了,就差我们这3栋74,75年文化大时候造的房子不拆,成了整个小区的锅底,积水坑.现在门口的路面也比室内高了.一下雨,四面八方的雨水涌了过来,下水道里的水也涌了上来.我们这里的情况什么时候能改变呢?

  答:闸北区旧区改造的任务相当繁重,二级以下的旧里房龄在七八十年以上的旧房还有一百多万,所以近阶段旧改的重点还是在拆除这类旧房,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也了解,类似这样的老公房闸北区也不少,这几年已开始通过房屋整修,老公房成套改造、市政设施的完善等方面在逐步推进,今后还会加大力度,您所居住的地区存在的问题区政府会要求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尽早改善。有些工作也需要居民的配合,到时请你们予以支持!

  答:该地块属于“安康苑”范围,列入“十一五”旧改预备项目,该地块发展商正在抓紧推进启动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因为宏观调控,开发商市场融资困难,近两年内实施启动的难度较大,区政府正在积极与该地块发展商协调,帮助发展商尽快实施该地块的动拆迁工作。

  问:为什么作为同住人,不能享有知情权,为什么动迁组拒绝告诉我我所居住的已被拆迁的房屋的拆迁费用,难道只有承租人才有权知道么,我们同住人的利益在哪里

  答:拆迁补偿应该是补偿给承租人或产权人,由承租人、产权人安置同住人,同住人有权知道安置的方式和安置补偿费用

  问:我家是天潼路799弄的我妈是知青在农场块30年了快退休了一家三个人的户口在老房子这里房子的面积大概45~50之间如果拿一套顾村房子的话可以再向动迁组要多少钱

  答:该地块属于“安康苑”范围,列入“十一五”旧改预备项目,该地块发展商正在抓紧推进启动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因为宏观调控,开发商市场融资困难,近两年内实施启动的难度较大,区政府正在积极与该地块发展商协调,帮助发展商尽快实施该地块的动拆迁工作。

  答:我们每天都在做这项工作,并且一直在努力做,既使这样我也很难现在告诉您,什么时候能消灭,市政府和区政府都很关心这个问题,也一直把旧区改造作为重点,希望我们都保持信心,一起努力,尽早消灭。

  问:10个平方斜坡房顶的亭子间〈其中有3个多平方不到1米7〉,吃、喝、拉、沙、睡都在里面了,这算居住困难吗?根据以上情况,这间亭子间的面积算是使用面积还是居住面积?

  答:按照673号文件,亭子间的居住面积在动拆中按房屋的类型乘上系数,计算为建筑面积进行安置补偿

  答:动迁中,继承权的认定也是依据国家颁布的继承法进行的。如果属被拆房屋继承人可与拆迁实施单位按拆迁法规进行协商。

  问:动迁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处于弱势地位的被拆迁户,往往被动迁组坑蒙拐骗,为何不能根据每户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做成书面材料,并对每个环节明确到人,有依可查,不是减少了纠纷、保护各方的利益了吗?

  答:您提的意见很好!但具体操作过程中很复杂,也需要一个过程,面上各个在拆基地要平衡,也有各人隐私受法律保护的问题,我们目前正在新开的动迁基地推广阳光动迁,目标就是朝您提的建议方向在努力,谢谢您关心旧改动迁工作。

  问:谢谢钟老师,但是这个安置的方式和安置补偿费用我能通过拆迁组了解么?因为这个相对还是可信度比较高的

  问:天潼路地铁站建造要开始,河南路及河南路桥要拓宽,北苏州河要改造,问河南路,山西路,天潼路和北苏州河路这块地会拆吗?是不是电子管三厂不会拆啊!

  答:市政府在“十一五”期间,中心城区完成改造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400万平方米了,其中,棚户简屋约80万平方米。我区苏州河北岸10个街坊已列入其中,共计1.9万户,通过市、区联手方式,引进市里大集团实施改造,在09年基本完成改造。今年首先实施苏州河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核心区动块41、42街坊、天安二期地块,明、后2年按计划实施其他西侧的地块。河南路,山西路,天潼路和北苏州河路列入天安二期地块范围。电子管三厂主体建筑属于保护建筑。

  问:我母亲是户主,户口本上除我一家五口外,还有一位小阿姨,即我母亲的妹妹,如我母亲在安置补偿协议书上没有签字,小阿姨可以代表自己单独签吗?

  答:如果你小阿姨既不是产权人也不是承租人、你母亲也没有全权委托她的话,她是不可以代表自己单独签字的。

  问:我叫刘兰云,原芷江中学68届初中生,是1969年10月18日从上海闸北区太阳山路87弄125号插队到青浦县朱家角乡龙甸6队,这次阳光政策我家地区拆迁,1958年父母造的房子到如今没有翻造过,姐妹5个,2个弟弟是市区户口,一个妹妹嫁在长兴路,也是87弄居委会,一个弟弟江西户口,有一个儿子户口迁在太阳山路87弄125号,我是长女,至今还在朱家角乡龙甸6队,因为丈夫是农民,现在太阳山路87弄125号面临拆迁,房子是私房,房产证,户主是父亲的,现父母已去世,请问我能否在此次的拆迁中享受政府的相关待遇?

  答:根据你讲的情况,应属于产权共有人之一,被拆房屋取得的货币补偿款或安置房屋应由你们共有人共同共有,具体的分配应由你们家庭协商。

  答:这个问题可以向区规划局和区建委详细了解。明确列入优秀保护建筑,建筑本身不会被拆,周边旧区还是有可能列入旧区改造。

  答:在动迁安置中,门面房没有什么特别的动拆政策,门面房主要是看房屋的用途,是否是居改非的房子,如果是的,它们补偿的单价不一样,一般情况下,非居住补偿单价高于居住的补偿单价

  问:我妻子与前夫育有一子,当年是判给我妻子的,但是这个孩子的户口并不在我家,现在我家动迁了,这个孩子可以算一个户口或得到补偿吗(补充一下,我和我妻子另育有一女儿)?我们家算四个还是三个被拆迁人?如果还是算三个,这个男孩可以得到一些补偿吗?

  答:我区苏州河北岸10个街坊已列入其中,共计1.9万户,通过市、区联手方式,引进市里大集团实施改造,在09年基本完成改造。今年首先实施苏州河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核心区动块41、42街坊、天安二期地块,明、后2年按计划实施浙江北路绿地等其他西侧的地块。

  问:我老婆户口不在动迁范围内,但我和我儿子户口在动迁房中,我的老婆是上海常住户口,不知道我老婆是否也享有动迁政策

  答:根据市政府61号令,选择面积标准房屋调换时,应安置人口的认定: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房屋内,有本市常住户口连续满一年的,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员。其他特殊情况应按61号令第7、8条认定。

  问:国家对旧里理应改造而未改造,导致该部分居民无法享受改造后带来的福利,生活质量的改善,用计划经济下的连续工龄够下产权,现在在动迁中,他们和以改造后的公民处于一个不平等的地位,动迁应该把这部分的改造基金和工龄款纳入动迁补偿款中!

  答:很难做到决对平等,很多矛盾的解决只能是一定时期有相对的合理性,把很多问题都要求动迁政策来覆盖,可能加剧矛盾的复杂化。但您所说的这个意见也有一定的合理成份,以后可建议市相关部门加以研究。

  问:您好:我是住在天通庵路36弄的居民,有消息说我们所在的属于中兴城二期的拆迁范围,我想问一下大概的时间,可以告诉我一个大概的拆迁时间范围吗?比如年份~谢谢~

  问:我的户口原来是泰安里的,是向东中学毕业的,70年去上山下乡的,后来又去上了几年学,毕业后分到单位工作的.现在我和家属都退休回来定居了,已有四年了。我爱人也是上海人,父母家在虹口区的,父母是部队的所以住的是部队房子,还没有动迁.现在我北站街道泰安里居住面积是14.2平方米,我女儿一个户口在里面,因我父亲已去世所以我女儿成了户主。前一时间居委会通知我要拆迁登记了,我和爱人应该算人头计算吗?谢谢回复。

  答:中兴路1769弄属于北广场旧区改造D块基地,从目前的动迁政策,知青户口没有回来的,在动迁中不能享受安置补偿

  问:请问通过什么途径可以以书面的形式知道自己户口所在地所拆迁所得的动迁补贴到底有多少?因为动签协议只和租赁人签订,作为同住人并不知晓!

  答:动迁补偿款应是承租人及同住人共同所有,你可以事先向拆迁单位提出知晓权并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

  问:谢谢领导的回答,请问什么是产权共有人?还有我妈妈现在和我,我爸爸住在一起,这样就算是在地方有住房不能安置了吗?

  答:如果原来的房屋产权人过世了,那么按照继承法规定的所有继承人均是产权共有人。他处住房可以按照61号令第12条认定。

  问:中华新路916号这里会拆迁吗,如果会大概什么时候,如果不会这里的具体规划是什么,望能给与解答,谢谢!

  问:我是天潼路上的,我家有一个知青子女,是男的.他去年已经在外买了一套住房,并且已经结婚了.他现在还有权在分房吗?据说知青子女在外没有房,才能享受分房政策.有人能否告知他是否还能分房.谢谢!

  答:对于应安置人口的认定,市政府今年以61号令颁布了《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其中对选择面积标准房屋调换的应安置人口的认定按照61号令第六、第七、第八条执行。在61号令中第十二条同时明确了“其他住房”的含义。

  问:新的安置人口认定办法8月1日起开始实施,规定结婚而且要满两年才有资格做为安置人口,那如果我8月1日前结婚但不到两年能不能算?

  答:在上海市人民政府令61号第八条中,对结婚满两年的界定条件是:⑴户口不在本市;⑵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其余情形按照61号令第六、第七条来认定。

  问:我大伯家在长安路私房,那里户口冻结十几年了,却一直没有拆,我大伯去年12月过世了,现在那里今年6月开始动迁了,我替我大伯的女儿,我姐姐问一下,动迁安置时会算上我大伯吗?他算一个还是半个户口?另外我叔叔搬走已经四五年了,当年照顾他外地回沪先让他动迁走了,而我大伯和动迁组没有谈拢一直拖到今年才又开始动迁,我那个叔叔现在回来提出他当年没有拿到搬场费和私房房屋估价费,他现在向动迁组讨要这笔钱,他可以得到这笔钱吗?

  答:请问王菊芬你被拆迁的房屋的详细地址?按照动迁政策,安置人口是以拆迁许可证公布之日起确认的,在拆迁许可证公布之日前去世的人口不做为安置对象,关于第二个问题,希望你去咨询当地的动迁部门

  问:我妈妈是知青,我18岁时把户口从外地迁到了上海,我妈妈还有两年才能从外地退休,打算退休后来住的,请问有没有相关政策可以照顾的?

  问:听说如果长时间谈不拢动迁办就要开听证会,发裁决书,请问这是什么东西?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代表的是政府行为吗?如果是请问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

  答:根据建设部建住房[2003]252号、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沪房地资拆[2004]286号文规定,因拆迁当事人就拆迁有关事宜原因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拆迁裁决。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前,裁决机关应当组织拆迁当事人进行听证。

  答:依据沪府办(2005)48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关于推进闸北区“北广场”等五个旧改重点项目若干意见的通知》,我区铁路上海站北广场地区8000多户居民,通过闸北区土地储备的方式进行改造。2005年首先实施站前广场地块,2006年实施广场东一块、东二块,争取启动广场北块、广场西一块、二块等其余三块地块,力争在2008年基本完成北广场地区的旧区改造任务。

  问:动迁是事实上对计划经济下的公民住房的福利补偿,而在现行的市场机制下,由一个以盈利为目的,商业运作为手段的动迁公司来执行对这部分的福利发放,其结果可想而知.

  答:这个问题很复杂,不是一句话能下结论的,前一个时期旧改引入市场参与机制,有其历史和客观条件的因素,其积极的一面是主要的,负面的因素也会有,最大的积极面就是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得居住在旧区的大量居民生活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这项工作在实践中正不断完善.

  问:我们国庆路,晋元路,北市场楼上的房子应该属于规划中黄金一公里的核心段吧.请问领导同志我们这里是不是也属于规划中的动迁范围?

  问:我想知道以前未受到政策解困的小面积居住户,在此次动迁中是否应受到照顾,对于大病和丧劳的应如何照顾?

  问:我的建议:我们政府的财力有限,不期望每件答复都兑现,但有关我们闸北和上海脸面的火车站北广场,我们的政府又承诺的重大工程,能够一鼓作气作好,不能冷场,象有的基地就是没有一鼓作气,造成阑尾基地

  答:谢谢你的建议。在你的建议中,我们得到了鼓励,对政府建设项目,我们作为动迁单位会一鼓作气做好动迁工作,尽快完成旧区改造项目

  问:我是69年从上海到江西插队的,后上调在外地企业工作,99年因企业破产,我和爱人回到上海,与我父母及孩子居住在一起(孩子户口在86年已按政策回沪,现在上海工作)。我们虽已退休,但因未到上海规定的迁进户口年龄,现户口仍在外地,目前我们居住地面临动迁,请问政府对我们这种情况有哪些政策?另,99年至今我们报有上海市暂住人口登记,现具有上海市居住证。

  问:我叔叔是精神病患者,有残疾证,请问拆迁中会得到相应照顾吗?听说区有每户一弱多病患者得到3万元的补偿,闸北区有这样的政策吗?我叔叔属于这类照顾对象吗?

  问:双方22年前结婚,女方母亲福利分得使用权房,去世后女儿继承,买下产权后又卖出,户口迁入夫家,男方处动迁,女方算安置对象吗?

  问:为什么都是闸北区,动迁费会相差这么多呢?海宁路最低每人25万,而我们这里是新客站,属于闸北的A类地段却只有18万?

  答:不同地段、启动时间评估依据、每一户人家的具体情况都会影响价格的差异,动迁政策补偿的口径是对被拆房屋,人均标准是相对的。

  答:工业品批发市场建筑属于百联集团,于苏州河沿线土地储备旧改地块相连接,区政府城投公司准备与百联集团联手,将工业品批发市场建筑和苏州河沿线土地储备地块连成一体,全力推进苏州河沿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凸现苏州河沿线百联集团老仓库历史价值。

  问:我是户主,因户口被冻结了,我老婆的户口不在动迁房里,她是上海常住户口,能不能把她也考虑在内

  问:我是桥西地块的,听说现在还没有纳入储备范围,还在锦港房地产公司名下,什么时间可以储备和动迁?

  答:该地块开发商近期无改造计划,区政府正在积极协调开发商尽早启动该地块的开发改造,在“十一五”期间仍不能启动拆迁的,政府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实施土地储备。

  问:结婚6年,但户口未迁入动迁处是否算被安置人?居住困难是否单以面积大小为标准,而房屋本身的破损危及到居住人的人身安全就不属于居住困难的范畴了吗?

  答:关于动拆迁的政策、规定,国务院第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上海市政府第111号令《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和2006年7月1日市政府第61号令《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等文件均有详细说明与解释,请注意查阅。每块地拉开以后,拆迁实施单位向拆迁范围内的每户居民发放《告居民书》,告之有关拆迁政策和规定,并公示上墙,工作人员上门有关拆迁政策和规定,实行“阳光动迁”。

  答:关于闸北区的规划,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十一五”期间做好五项重点规划:一是苏州河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规划推进;二是铁路上海站北广场地区旧区改造和建设;三是“陆上大门”不夜城地区的城市设计,不断完善该地区的功能;四是做好多媒体谷的规划设计。以发展多媒体产业为主,带动全区信息产业发展;五是高起点、高标准和有特色的抓好大宁国际社区的策划开发。

  答:新梅太古城动迁基地分为东块、西北块和西南块有序动拆迁,西南块167户现完成了动迁,目前东块、西北块正在实施动拆迁。

  问:苏州河延岸的蒙古路,大统路几时可以拆迁?前几年,我们那里大部的房子已被拆迁,但还剩下几户人家未拆.苏州河延岸的建设一直是政府的重要项目,不知道我们几时可以盼来拆迁的好消息呢??谢谢!

  答:苏州河沿岸的蒙古路、大统路周边的旧住房规划为晋元广场北块基地,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动迁改造。

  问:我家住在晋元路,北市场上面的六层楼工房里.这里应该属于黄金一公里核心段吧!我想问一下区委领导:我们这里有没有动迁的可能?

  答:晋元路,北市场上面的六层楼工房,区“十一五”规划是属晋元广场南块基地范围,至于六层楼工房是否拆掉,最终要由工程设计方案确定。

  问:我是中兴路绿地动迁居民,3年多动迁尚未结束,已成烂尾基地,一片废墟.以人为本乎?请问:何时能动迁结束?因居住环境极其恶劣(本人暂时借居在外)在未谈妥未签协议情况下采取断水,偷拆水表的丑恶行径,且无人承认,令人不齿!请问:向哪个主管行政部门投诉?

  问:我的E:.凯成公司在会文路至今还搞暗箱炒作,这里的动迁户不服,他们就把矛盾交给政府来裁决,平时不做好工作,至今每人13万.他们说他们这样谈没有错,那么动迁户说不也没错.哪我们这里动迁到何时结束.看他们在公兴路赌钱,在外玩耍与老板磨洋工.你们政府怨谁动迁这样慢,已过3年要往4年奔了.

  问:您好:我是住在天通庵路36弄的居民,有消息说我们所在的属于中兴城二期的拆迁范围,我想问一下大概的时间,可以告诉我一个大概的拆迁时间范围吗?比如年份~谢谢~

  问:为什么都是闸北区,动迁费会相差这么多呢?海宁路最低每人25万,而我们这里是新客站,属于闸北的A类地段却只有18万?

  答:动迁的补偿费用,国务院、市政府文件都有明确规定,但不同时间拉开动迁的旧改、土地储备、大市政建设或公益项目的动迁补偿费用是有些差别的。

  问:海宁路824号近山西北路地段,居住环境较差,居民一直对运迁问题极是关注,而且得知该地段已划入规划,请问具体何时可进入动迁状态,谢谢!

  问:今天气氛很好,太热烈了,北广场拆迁等了十几年,2007年政府有信心按原来市民承诺的拆迁完毕所有二级里弄吗?

  问:我等得头发都白了,地铁1号线火车站能移到北广场吗,啥时间移,换乘3、4号线太不方便了,其他几个换乘难点都在改造,这边一点动静也没有

  问:我是桥西地块的,听说现在还没有纳入储备范围,还在锦港房地产公司名下的二期地块,什么时间可以储备和动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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