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博乐讯 (记者齐丽格尔) 29日,新疆爱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房屋合同纠纷案,赢得了当事人赞许。
当日,博乐市某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到新疆爱博律师事务所咨询,称在其出售博乐市某小区房屋时,卖家张某声称该房屋为2000年建设以及其他房屋基本信息。经该房产中介公司宣传,买家李某决定购买房屋,并交付1万元定金。后经该房产中介公司及李某查验、调查后发现,该房屋实际为1998年完工交房,李某认为房屋建设时间与张某承诺不符,不仅影响房屋质量,还影响房屋的可使用期限,李某提出解除合同、退还定金诉求。
经该房产中介公司与张某沟通后,张某认为已签订书面协议,拒不退款。新疆爱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杰了解情况后立即开展调解,帮助该房产中介公司规避和防范经营风险,告知张某其违反合同约定,已构成违约,如不同意退款,将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最终张某同意退定金。
这是我州公益法律服务团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保障,助力其健康发展的案例之一。截至目前,我州公益法律服务团已开展法律服务130人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42件。
据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州律师协会会长、新疆爱博律师事务所主任陈镭介绍,按照自治州《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州律师协会成立自治州律师行业中小微企业公益法律服务团,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免费法律服务。
中小微企业公益法律服务团的职责主要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经济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劳动用工等方面提供公益性法律咨询和解答服务;广泛开展法治宣讲,通过举办讲座、座谈研讨、以案释法等形式,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管理人员宣讲经营活动常用法律知识、涉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引导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管理人员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存在的各类法律风险,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办理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等法律事务;推动企业规范治理,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民营法治体检活动和“万所联万会”机制,指导、引导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助力企业稳产稳工稳岗,发挥和商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通过引入投资、市场融资、债转股等途径缓解资金困难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