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国家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但是,国际局势变化引起了金融市场的动荡,外部货币政策在短期内加快收紧,融资成本随之抬升,国家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暴的爆发,采取去杠杆、强监管的应对措施。这一环境下,一些企业显露出主业弱增长、利润微薄等不良经营现象,更甚者出现亏损导致陷入经营困境,进而导致无力承担债券,违约的情况大幅增加。债券市场在平稳、有序、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少数债券发行人因经营不善、盲目扩张、违规担保等原因而不能按期还本付息,以及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事件,严重损害了债券持有人和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而,债券类纠纷快速爆发,其中,典型的纠纷如公司债券交易纠纷。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是指债券投资者之间因公司债券的买卖、转让、质押而产生的纠纷。2020年7月15日,最高人员法院正式印发《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就债券发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纠纷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同时,多个与债券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随之出台。若要全面整治债券市场的环境,单凭立法理论的支持,显然是不足的,所以,在理论基本完备的情况下,还应当重视实践中对债券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的梳理。
本报告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Alpha数据库所公开的2019年1月-2022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涉及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1355份裁判文书进行分类、整理、对比分析。总结出样本的诉讼基本状况及其原因,并详细分析诉讼背后的裁判思路以及应诉策略。最后站在法律从业者的角度,准确把握纠纷性质,梳理实务中纠纷解决的疑难点,为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提供借鉴和参考。
本报告以2022年5月27日24时为时间节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Alpha法律数据库以及北宝-司法案例数据库获得的上网裁判文书为统计数据来源,由于裁判文书的实时更新、上传滞后性等因素影响,致使各地法院实际审结案件数量与其上传公布案件数量不一致,故报告对于数据分析的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根据上述条件进行检索,从上述数据库中一共检索到裁判文书1355份。其中:裁定书有811份,判决书有450份,调解书有59份,其他文书33份,通知书有2份。以上数据于2022年5月27日从上述数据库获取。
通过分析样本数据得知,公司债券交易纠纷在近十年内(2013年-2022年)的案件审结情况为:2013年、2014年均无相关数据,2015年有20件,2016年有48件,2017年有96件,2018年有163件,2019年有623件,2020年有579件,2021年有131件,2022年1月-4月有22件。
在全国范围内,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类案件数量呈现波动变化。在报告样本截取的时间段中,2013年和2014年并无公司债券交易纠纷发生,但自2015年起,案件数量增长速率逐渐提高。变化最为显著的,是在2018年-2019年期间及2020年-2021年期间。在2019年,案件数量暴增后达到623件的高位,随后在2020年基本持平,但是,到了2021年案件数量又大幅滑落。总体上看,中国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数量在某一段时间内呈现显著增长的态势,近三年内虽有降低,但相较同类型纠纷仍有多发现象,可见其背后蕴含的风险不容小觑。此外,结合市场环境来看纠纷变化的情况,可以看出,新冠疫情爆发前(即2019年),公司债券交易纠纷已然有了爆发的征兆,其原因主要是世界局势变化对金融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以致企业在应对债券交易时产生纠纷。而到了2021年,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数量回落,应当是受国家出台相应的经济复苏政策影响,债券类纠纷找到了合适合理且合法的解决机制,因而减少了提起诉讼的概率。
从地域分布来看,当前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例主要集中在上海市、北京市、河南省、广东省,分别占比34.02%、24.65%、7.68%、7.31%。其中上海市的案件量最多,达到461件。这一数据表现与地域特点相对应,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地区的金融竞争力位于全国前列,且我国三个证券交易所分别位于北京、上海、深圳,债券类纠纷案件数量占比相对较高。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中行业分布情况为:全国范围内,在2019年1月-2022年4月发生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中,涉及金融业的案件有620件,占比48.17%,为首要涉诉行业。其次,涉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有309件,涉及批发和零售业的案件有202件,涉及制造业的案件有92件,涉及房地产业的案件有64件。另外,涉及其他行业的案件有163件,主要包含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总体上来看,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所牵涉到的行业较多,整体行业分布并不平均。从上面的行业分类情况可以看到,债券交易作为市场交易的主要方式之一,金融业自然成为公司债券交易纠纷的主要涉诉行业。
通过对标的额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标的额为10万元以下的案件数量最多,有98件,10万元至50万元的案件有50件,50万元至100万元的案件有20件,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案件有39件,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案件有22件,1千万元至2千万元的案件有38件。
总体上来看,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的各区间内的标的额分布不平均。样本的诉讼标的额集中于50万元以下的区间,同样高标的额的案件数量不少。可见该类纠纷中,标的额存在多种可能性,并未成为纠纷形成的门槛。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中:一审终审案件有951件,占比70.19%;二审终审案件277件,占比20.44%;执行类案件有105件,占比7.75%;再审案件有11件,占比0.81%;其他程序案件有11件,占比0.81%。
总体上看,在案件数量上,一审审终审案件占比总案件数量较多,为样本比例70%左右,二审案件的数量仅占样本比例的20%左右。反映出在司法实务中大部分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能在一审程序中得到解决,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较高。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中在审理期限方面的情况为:法院审理案件期限在30天以内的案件有138件,占比20.81%;法院审理案件期限为31-90天的案件有135件,占比20.36%;法院审理案件期限为91-180天的案件有157件,占比23.68%;法院审理案件期限为181-365天的案件有187件,占比28.21%;法院审理案件期限为365天以上的案件有46件,占比6.94%。
通过对审理期限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的审理时间在各个时间区间分布较为均匀,其中占比较多的区间为181-365天,平均审理期限为158天。这意味着该类案件的审理难度视具体案件而定,有的纠纷情况复杂,短则三个月长则一年才得以解决,有的案件情况简单,在三个月内即可获得解决。另外,少部分纠纷因其形成复杂,存在难以明确的要素,以致案件审理时间延长,案件需要通过较长期限才能审结。
通过对一审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诉求被全部/部分支持的有406件,占比为42.78%;撤回起诉的案件有130件,占比为13.7%;驳回起诉的案件有92件,占比为9.7%;全部驳回的案件有4件,占比0.42%。还有317件案件被判处其他结果。
从样本数据分析结果来看,处于一审程序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中,原告诉求的支持率占样本比例的42%左右,可侧面推测出原告败诉的可能性相对较高。另外,撤回起诉的案件数量占重要比例,将近占样本比例13%左右,足见该类纠纷在审理中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审理结果并非固化。
通过对二审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维持原判的有210件,占比为75.81%;撤回上诉的有44件,占比为15.89%;改判的有13件,占比为4.69%;判处其他结果的有10件,占比3.61%。
总体上看,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的二审案件中,大部分案件在二审裁判中维持原判,占样本比例在75%左右,而改判率仅占4%左右。可见二审为当事人实现进一步的有效救济的成功概率并不高,有15%左右的案件撤回上诉,上诉可能存在不合理上诉的情况。
通过对再审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驳回再审申请的案件有9件,占比为81.82%;发回重审的案件仅有1件,占比9.09%;终结再审申请的案件也仅有1件,占比9.09%。
总体上看,全国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的再审案件中,驳回再审申请的案件占比较高,可见再审申请大多无法得到支持,再审程序为当事人实现进一步的有效救济的成功概率并不高。
通过对执行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有44件,占比41.9%;财产执行的案件有18件,占比为17.14%;终结执行的案件有13件,占比为12.38%;审结结果为其他的案件有15件,占比为14.29%。另外,执行完毕和其他执行裁判结果的案件分别有7件、8件。
通过对执行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适用执行程序相对较多。案件审结后执行难度较高,执行效果并不理想,与此同时,在实践中对于法院裁判结果的自主执行力并不高,往往需要申请执行后才得以督促当事人执行。
注:上述数据仅截取引用频次前十的实体法数据。另,由于样本数据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前的审结案件,故部分被适用的法规现已失效(在样本案件审结阶段尚未失效)。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引用最多,为320次。其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被引用次数共计282次。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也成为裁判公司债券交易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总体上看,该类纠纷在实践认定中虽存在一些难点,样本中所适用的实体法较为单一,但从相关部门已出台的法律法规等来看,其可依据的实体法较为丰富,亦可侧面反映该类纠纷的构成日益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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