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巨野河办事处东港沟村村民,我村是2014年拆迁没有任何协议,和补偿标准,就要求村民拆迁,没有公告拆迁方案及拆迁协议,村民响应国家号召积极配合政府工作,2021年村民安置房,安置.济南市高新区巨野河办事处开始通知村民签补偿协议,但我们签补偿协议的条款中发现我们家平方面积的价格的高低不一样,希望领导能来调查核实。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济南高新区巨野河街道进行了调查落实,现回复如下:经落实,2014年5月东港沟村整村拆迁,办事处在该村拆迁之前已制定相关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以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说明等形式告知广大村民,各项政策均做到了公开透明。根据《关于拆迁安置及征地补偿等工作的说明》中对地上物补偿标准进行了明确,即“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照管委会参照鲁价费发[2008]178号文件制定的标准执行”;“拆迁补偿面积以2003年“双查”实测面积为准,经过复核测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安置补偿。2003年“双查”以后的新增面积不予补偿,对于按期拆除的新增面积按照补偿标准的30%给予奖励”。依据济高管办[2020]15号文件的第二条规定:“抵扣后剩余的建筑面积根据各村拆迁日,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或《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相应标准给予补偿”。如果您有关于拆迁安置方面的具体问题,您可直接拨打或者到巨野河办事处乡村规划安置办公室反映,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