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王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议案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