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原本是子女们的责任和义务,然而在兄弟姐妹众多的大家庭当中,又该由谁去赡养老人呢?不管谁赡养似乎都容易引起矛盾纠纷,若是父母还留有房产,那么矛盾纠纷就更大了。
邓老太太膝下有四个子女,一儿三女,儿女们长大后各自成家立业,10年前,邓老太太的老伴章某突发脑溢血,身体瘫痪,邓老太太年龄也不小了,一个人很难照顾丈夫,于是就提出让儿女们赡养。
邓老太太退休多年,积攒下了6万元,名下还有一套房产,虽然邓老太太没有明说将这些东西给谁,但邓老太太最终选择住进小女儿家中,章女士和丈夫照顾父亲(岳父)两年,尽心尽力,章某去世后,邓老太太继续住在这里。
章女士和丈夫、女儿各自住一间房,邓老太太一个人住一间房,这十年来一直都相安无事,然而因为房产过户引发了诸多矛盾。
章女士和丈夫认为自己照顾了父母十年,尽了孝,母亲名下的这套房子应该是他们的,而且章女士还拿出了一份承诺书,这份承诺书上面有老人和姐姐哥哥的签名。
承诺书大致是写章女士无条件过户这套房产,其余人不能问她索要钱财,然而邓老太太却让大儿子问章女士索要20万的过户费,因为这笔过户费,一家人又牵扯出了各种各样的纠纷。
根据章女士所说,自从这些矛盾发生后,邓老太太就四处撒播谣言,说章女士夫妻辱骂她,殴打她,大哥更是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带着两个人提着一把刀上了门,这次冲突还惊动了警方,警方将大哥劝阻了下来,并进行了批判教育,但经济矛盾并没有彻底解决。
面对章女士的说辞,邓老太太一口否认了,她说自己从来没有散播这些谣言,章女士确实辱骂过她,至于那份承诺书,她也没有签过字,都是小女儿自己签的。
记者询问邓老太太的意向,她表示这套房子每个人都有一部分,小女儿应该给钱,她一个人拿走了,其余人就没有了,邓老太太同时表示自己依旧想要住在小女儿这里,她应该要尽孝。
根据邓老太太所说,她一共在小女儿这里存放了6万元,但是女儿和女婿拿着这笔钱瞒着她去做生意,被她发现后,退还了他两万元,还有一万元邓老太太给了孙女读书,另外三万元则是小女儿“借”她的。
为此双方还写下了一张借条,邓老太太也出示了这张借条,章女士承认确实是有这么一回事,但她并不愿意还这笔钱,既然父母和哥哥姐姐把所有的事情都算的这么清楚,那么她也要算一笔账。
章女士认为这三万元就用来抵消这十年的水电费、生活费。邓老太太也是明确表示,如果不给她这笔钱,她就不搬走,邓老太太和章女士之间似乎难以调解。
章先生认为母亲一个月还有一两千退休金,完全足够她一个人生活,只要不是大伤大病,章女士一家根本就不需要出钱,他们这些兄弟姐妹也不需要出钱,邓老太太住进小女儿家时,他们就已经协商好了。
章先生还是认为妹妹做得不对,虽然母亲在她家住了十年,但是这十年母亲也帮她带女儿,又帮着烧饭,也用退休金补贴了家用,现在却让母亲搬出去,让人寒心。
十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章女士一个人照组顶顾母亲十年,这十年她比任何人都付回口认出的要多,泄高精然而母亲和哥哥姐姐都无法体谅她的辛苦,因为三万元她跟母亲的关系决裂,因为过户费,她又跟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破裂。
这一大家子的矛盾非常清楚,但又协商不来,每个人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想问题,却没有人愿意让步。
《民法典》婚姻编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老年益保障法》对赡养老人有更加详细了规定,除了经济上给予照顾外,还应当从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方面。
至于过户承诺,如果是老太太写的,那么就属于一种赠予,而邓老太太真的遭遇了殴打,她也可以撤回赠予,但这一切都需要走法律程序,面对这诸多的家庭纠纷,法官一般都会主张调解,但邓老太太一家的矛盾实在太尖锐了,恐怕难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