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川法院观音山法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专业审判团队在党组成员、观音山法庭庭长张达军的带领下,到市住建局就群体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类型、协商处理等开展研讨。
市住建局房产处胥小华处长介绍了目前该局正在处理的两起因房屋质量、面积问题而引发的涉122名购房人的群体纠纷,其中部分购房人已开始,有发生群体性信访的风险。
法庭就群体性纠纷的调处提出了相应的思路和方向,并对部分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法律诉求,针对具体情况,分别从合同解除的条件、根本违约与瑕疵履行的区别、违约金调整的法律规定等角度给与了解答。
张达军庭长表示,今年以来,崇川法院高度重视涉群体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矛盾化解,提前介入,多方联动,对症施策,防止小矛盾变大,大矛盾激化。推行群体性案件“示范性判决”方式,探索“示范性判决”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过程中的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的导向作用,体现裁决既判力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效率效果,有力维护了辖区房地产市场稳定。(黄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