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下半年因被告知巴坦高速修路,被相关部门放线划线要求进行停工停产,该砖厂位于原道路旁,道路扩宽后占用了水池,三轮车充电房和上车台,导致无法正常运转。根据道路法规定,主干道各类建筑需后退15米才能允许正常运转,就意味着需要将办公室、砖窑、各类机械设备全部拆除后移。从16年停工后始终未能得到相关部门继续生产或后续的相关文件,该砖厂所有设备与占地相关均未有任何改动,在18年时得到通知要求淘汰落后产能产业,文件中有说明是页岩砖厂,但该砖厂为矸砖厂,与文件中的页岩砖厂性质不同,所以不能作为页岩砖厂进行淘汰。在曾口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能作为页岩砖厂进行补偿,从未提起从16年停工停产后的赔偿问题,以及近几年市内的生产和市场供应需求,也错过了很多生产和市场需求。多次与曾口政府沟通无果,中途还更换了负责人重新处理此问题,又意味着要重新将所有情况告知新的负责人,此问题四年尚未得到正式处理,希望区委能够重视此问题。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区委留言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巴坦路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征拆问题是依据巴州府办〔2013〕32号及相关配套文件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执行,前期已经将占用您土地的补偿资金作了核算,但你一直未领取。同时,您反映的问题区级相关部门和曾口镇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商,但您一直坚持要整体拆除并赔偿停产损失,针对此两项诉求目前无具体政策支撑。感谢您的留言。巴中市巴州区曾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7月13日
本次解决相当不满意,本次调解和解决过程中尚未与我进行过任何沟通,并且在5月25号曾口政府会议室中也并未提出相关赔偿问题,全程仅用“补偿”,请问从2016年底被告知停工至今,也未得到相关通知说可以继续复工复产,并且因道路法规定需远离道路15米远,就意味着所有厂房设施设备需要改动,而且烧砖的窑需要拆除,相当于砖厂就跟新修一个砖厂一样。砖厂每月净利润都起码5万以上,停工已经有四年之久,而政府告知补偿费用都才几万块钱。在专项会议中的内容与在此回复的内容也并不符合,我会根据此情况再次向更上级部门反应,直到此问题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