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胜安社区居民委员会华安荣寓小区2住宅楼南外立面外墙维修改造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胜安社区居民委员会华安荣寓小区2#住宅楼南外立面外墙维修改造工程

  华安荣寓小区2#住宅楼南外立面外墙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9月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参与磋商的企业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但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磋商现场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或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通知书原件(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或原中标通知书原件密封在“资信证明”密封袋中),未提供的按废标处理。成交后,若发现成交企业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之后再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直接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2.3近三年(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日前)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2.地点: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5日8时00分至2021年8月31日17时30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3.2现场审核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另有要求的除外)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④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⑤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注:1、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1)社会保险证明是指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或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证明,或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2)若投标人拟投报的人员保险缴纳隶属上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的,由上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且附相应社会保险证明材料。(3)新成立的公司或公司资质发生合并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4)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为2021年1月份以来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企业注册地启用建设领域相关从业人员电子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拟投标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电子证书打印页及企业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的关于启用建设领域相关从业人员电子证书的相关文件打印件。供应商现场审核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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