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岩杰律师,郭岩杰律师,籍贯山东,汉族,硕士研究生,执业于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在刑事辩护、公司顾问、不动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建设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公司治理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准确把握客户需求,系统识别法律风险,灵活设计交易模式,合理控制法律风险,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郭岩杰律师执业的过程中,将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办理了大量的纠纷案件,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更多介绍
[导读]: 郭岩杰律师,成都商品房维权律师,现执业于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
郭岩杰律师成都商品房维权律师,现执业于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被继承人XXX于1964年12月4日出生,于2008年1月19日因病死亡。原告是被继承人的母亲。被告倪某是被继承人的妻子,姜某是被继承人的女儿。
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遗产为:XX路235弄14号305-306室房屋1/2产权,XX路680弄28号702室房屋1/3产权,现金以及其他遗产共约20万元。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全部由被告倪某占有,原告曾多次和被告协商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事项,但是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和原告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特向法院起诉,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