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7幢房屋突成“危房”被拆 房主称变相强拆

  最近,南京市浦口区西门街44、46号的房主遭遇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先是收到一份危房鉴定告知书,不到半个月,17幢房子就被拆除了。房主们认为,在没有经过司法强拆程序的情况下,这种拆除实际上有了强拆的意味,实施拆除的浦口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应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他们将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浦口顶山街道西门街,这里原来是一条繁华的街道,也是老房子聚集的片区。12月14日,现代快报记者来到现场时,道路已经不存在了,沿着河边竖起了围挡,里面是一正在开挖的工地。

  据投诉人之一解先生介绍,原来这里是连片的房子,部分为二层,沿街的都是门面。但是11月10日,大批人员来到西门街,挖掘机也轰隆隆开到现场,准备对房屋实施拆除。解先生等人报警,在民警赶到后,对方表示自己是浦口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而后在试图协调期间,房屋在短短两三个小时内被拆除。

  另一位房主许先生介绍,他在这里有14幢房子,共计5000平方米。被拆的所有房屋原来是顶山农机厂的,后来该厂停产,当地招商引资,他就接手了整个农机厂并改名为泉星家具厂。解先生等人的共计1500平方米的3幢房屋也是他后来抵给对方的。整个这次被拆的面积达到6500平方米。

  而最关键的是,这里本来是顶山街道拆迁办负责拆迁,但拆迁办这一次似乎并没有介入,而房子却没了。

  现代快报记者看到了一张顶山派出所“接处警工作登记表”,报警人为许先生,“处警经过及结果”中写道,“经民警了解,11月10日7时许,南京市浦口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及其委托的陆华公司,对位于浦口区西门街44号、46号许某、解某等人的17幢C级局危房进行消险拆除,许某等认为浦口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拆除房屋不合理合法,要求出示相关的合法手续。”

  对于危房的说法,解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只在10月29日收过一份告知书,告知因为附近拆迁安置房项目已经施工,他们的房屋建造年代久远多处破损,浦口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考虑施工打桩影响到房屋安全,“已申请检测鉴定,该房屋为C级,属局部危险房屋,应立即进行消险处理。”

  现代快报记者来到发告知书的浦口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办公室一位倪女士称,他们应该是依据相关房屋安全法规这么做的。

  记者在现场也看到,许先生等人房屋被拆后,现场还在继续打桩,而旁边的南门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一期目前接近封顶。许先生等房屋所在地块,则是二期用地。浦口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是负责建设拆迁安置房,“建房的为什么去拆房了呢?”

  对于这个疑问,倪女士表示,工程肯定是有工期的。他们作为安置房建设方,的确一直也在催街道赶紧交地。但最后怎么是他们公司亲自去拆除原来的房屋,她表示也说不清,让记者去找街道拆迁办。

  随后,现代快报记者也来到了顶山街道拆迁办。据了解,南门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拆迁按属地原则由街道实施。但拆迁办一位工作人员很干脆地表示,西门街10多幢房子不是拆迁办强拆的。“我就是管施工队的,我们施工队没有参与。”

  在投诉人提供的一份街道“信访处理意见书”中,顶山街道针对17幢房屋被拆作出了回复,称拆迁是有批文的,同时街道成立了专门的商谈小组与产权人进行商谈,其中解先生等人要求按照住宅给予拆迁安置。而街道认为,该房屋是企业性质,要按照企业厂房拆迁。

  同时,街道还确认,“至今产权人仍然拒绝拆迁调查。”因此下一步,为保障安居工程建设需要,顶山街道会依法依规推动行政拆违及司法强拆程序。”而对17幢房屋已被拆除一事,街道答复称,拆迁办至今只是采取协商方式处理,“如因他人的行为导致财产受损,建议报警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他表示,连同解先生等在内的6500平方米房屋,有两层的和一层的,其中3700平方米为营业用房,都办有营业执照,包括了宾馆、浴室、KTV、健身房、瑜伽馆、舞厅、汽修厂等。“一直都是从事经营的,证照齐全,怎么可能一下子成了危房?” 据介绍,这些房子中有砖混也有钢混结构的,房龄有些达到了三四十年,也有十一二年的。

  不过在这份鉴定报告中,则提到“结构设计不合理,材料强度不满足规范要求,房屋年久失修,墙面、屋面多处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许先生等表示,房屋安全鉴定应该由产权人或者承租人提出申请,不明白为何作为“局外人”的浦口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会介入进来?而且他们直至看到报告,才知道有这回事。

  就此,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按照《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房屋安全鉴定多数情况由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委托,但针对“在进行隧道和桩基工程,开挖深基坑、爆破等工程施工,施工区周边可能被损坏的房屋”,可以由建设单位在施工前提出委托。

  根据《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危险房屋管理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安全鉴定属于政府行为,南京市目前只有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处可以接受委托实施鉴定。而一般机构即使有技术能力,也最多只能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因此,从目前看,市房产局住建公司下属的这家“南京市房建工程检测中心试验室”是否具备出具C级危房鉴定报告的资质,仍然存疑。

  许先生等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目前他们已经向派出所报案,并要求对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我们咨询了律师,这已经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触犯刑法。”

  产权人认为,作为开发公司,唯一的动机就是赶紧开工,在这个压力下,不排除设法拆除他们房屋。而事实上,在房屋被拆后,拆迁办工作人员连续发信息,要求跟产权人谈判补偿,称核算价刚刚出来,这让他们不得不怀疑其中有鬼。

  而且,即使那份鉴定报告有法定效力,C级危房也属于局部危房。据了解,具体处理应该进行专家论证,确定采取哪种处理方式。

  许先生也承认,他们可能算得上是“钉子户”。但双方在拆迁商谈中确实分歧很大,包括对土地性质都存在分歧。他手里有2003年浦口区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通知书”,可以证明房屋所在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但是没有办证。而街道则认为是集体土地。而他们是准备接受拆迁方通过法律途径来逐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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