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现住蒙城县庄子小区E10幢,小区占地约两百亩左右,两三千套房子,本人于2014通过中介正常缴纳各种税费过户购买该房屋使用权,可是该房于16年开始无法正常过户交易,之前也去房产局问过两次都是说让等等,几年过去了可还是没有结果,现在儿子也大了,需要找对象,又有个小儿子,加上父母九十多平方米确实不方便,本人想卖掉该房产作为首付款换一套大点的的房子,买家都因为无法过户而放弃,希望领导能帮帮我们让房子正常过户。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蒙城县庄子小区不动产权转移登记问题,亳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蒙城县政府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庄子小区由原蒙城县经济实用房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蒙城县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稳步推进中心城区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转让不动产登记工作,分类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对中心城区划拨土地性质房屋转移登记进行了研究,并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当前,蒙城县政府已进行中心城区规划住宅小区(庄子小区、绿荫小区等)转移不动产登记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评估工作,转移登记实施方案经批准后予以实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已与网友联系,解释了不动产登记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网友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有相关问题,请与蒙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线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