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启华律师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其主要程序如下:
以上为集体土地征收过程的一般程序,由于各地方法律法规不同。故难以做精确总结,该程序总结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问题复杂,欢迎咨询律师。
1、拆除不用使用爆破手段的厂房,拆除过程中又对周围环境没有什么影响的,是没有必要向政府部门报告的。
2、如果厂房建筑物较大,拆除过程中对周围环境有相当大的影响,甚至需要动用爆破作业,或者有危险的厂房或涉及危险的工程,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压力容器等等,威胁公共环境安全的厂房拆除工程,那就必须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前审请报告审批。
3、需要报哪些部门那就要看涉及到哪些部门:例如,需要爆破作业的,就要向门报告提前申请;涉及道路交通运输的,就要向交通部门报批;有易燃易爆危险和污染源的作业,必须向消防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提前作好准备;涉及周围居民区安全的,需要向政府部门申请审批,必要的话还要在施工前搬迁。
通常情况下报告的部门要根据你拆除厂房之前是属于什么行业是否有危险性,对应性判断一下再跟相关部门报告,通常拆迁是需要注销房产证的,厂房自行拆除的房屋办理房产注销的具体步骤如下:
4、以上三点不符合的就需要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灭失的材料及申请注销的《房屋所有权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