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婶的两个孩子都已成家立业,日子都过得不错。兄弟俩平日感情也可以,两家还经常彼此走动,没想一次“意外之财”让两兄弟转眼变成了仇人。
原来,兄弟俩有个远房叔叔是孤寡老人,膝下无儿无女,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老人家在村里留下了一处房产。按照相关规定,房产由李大婶的两个孩子继承。
但房子不能一分为二,老大认为弟弟平常都在外工作,叔叔生病期间都是自己照顾的,认为房子和弟弟没有关系,自己该独立继承房产。弟弟也不让步,认为老人家没有立遗嘱,就该按照相关规定来。
“这个事情要是不理清,以后也不用再碰面!”昔日要好的两兄弟为了房子,恨不得对簿公堂。李大婶说:“两个都是我的孩子,偏向哪一方都不对,只能自己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