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记者从四川省律师协会获悉,为贯彻落实习总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四川省律师协会结合四川民营企业及四川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提出“18条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1,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将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作为律师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努力推动对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的全覆盖。2,积极为有关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立、废、改、释进言献策。
3,充分发挥担任党代表、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的作用,对关系民营企业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和风险评估。
4,从各专业委员会、领军人才库、党员律师中遴选一批律师,组建民营企业“同心法律服务讲师团”,对民营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者进行辅导和培训。
5,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增设民营企业权益保障的“绿色通道”,通过线上线下咨询、志愿律师值守等方式,帮助民营企业便捷维权。
6,成立民营企业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作为专门的业务研究及交流平台,深入调研民营企业的需求和问题,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形成常态化交流机制,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实际法律问题。
7,筹备成立破产专业委员会;合理运用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制度,使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时能够“再出发”,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11,通过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全面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
12,运用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改制、上市的新政策、新规范、新措施,为民营企业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
13,促进民营企业采取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使其纠纷得到高效、低成本的处理和化解。
14,通过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宣讲,劳动争议的调解等方式,协调处理好民营企业与职工的劳动争议,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7,鼓励律师事务所对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在收费方面采用适当优惠、按效果收费、收费环节适度后移等灵活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