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组织起草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几易其稿,日前正式印制。该文本成为全国第一个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印发的示范性文本。拆迁当事人可随时向各地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
据了解,该示范文本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法规,充分体现了拆迁当事人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对被拆迁房屋现状、被拆迁人和房屋使用人的基本情况、补偿安置的方式及标准、各方的违约责任等,都规定了示范性的协议条文。该示范文本还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有关人士认为,大力推广使用该示范文本将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协议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达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违法条款;有利于减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促进纠纷的解决;有利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拆迁行为,加快城市建设和维护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