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先生:我于2010年购买了某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一套商品房,合同签订后,我依约交纳了房价款,开发商也依约交付了房产,可合同约定去年年底就应该办理房产证,但是截止到现在开发商也没有给我办下来,我多次找他们催促和交涉也没有个结果,我想起诉他们,可是一是我法律知识欠缺,不懂怎么打官司,二是我经常出差。请问,我如果要打官司起诉开发商的话,该怎么做?
李主任:你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鉴于你的案件属于专业性比较强的房地产案件,建议你委托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帮你打官司,届时律师会帮助你搜集、整理证据,书写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并代理你去立案、开庭,拿取判决书等,保障你依法维权。 (记者陈彤彤 整理)
李强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山东汪太源律师事务所主任,济南市十佳维权市民,著名公益律师。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建筑工程、金融房地产、民商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