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及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委托执法的公告
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局对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及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委托执法公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公室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龙办发〔2019〕30号)的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其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和灯光夜景设施、犬类、爱国卫生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根据道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擅自占用城市市政道路、人行道等设置非交通设施、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根据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经批准在室外进行营业性演出的行为进行查处;
(八)根据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改建工程(包括二次装修工程)施工的行为进行查处;
(九)根据燃气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擅自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和利用机动车辆或者其他运输工具作为储存场所定点或者流动销售瓶装燃气的行为进行查处,直接为预约用户提供送气服务的除外;
(十)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和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按规定取得许可证而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和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采石、取土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一)根据殡葬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非法从事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殡葬服务业务和殡葬设备、用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二)根据教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非法设立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擅自举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四)根据公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经批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含标语、招牌)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小散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龙岗区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的规定,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法对存在拒绝或无故拖延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工作任务,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等情形的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关于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深龙编〔2011〕16号)及《深圳市龙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住房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深龙编〔2019〕35号)的规定,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委托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委托执法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受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委托期限自2020年7月15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止),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建设工程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
(二)核查工程项目法定建设程序、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检查有关质量文件和技术资料是否符合规定、有关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是否健全;
(三)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以及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
(七)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