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包括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并经双方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效力。对于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对于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支付期限、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与房屋使用人签订协议。对于租赁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签订协议,但符合特定情形的,应与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分别签订协议。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和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协议中应明确补偿金额和搬迁期限;产权调换协议中应明确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产权调换可以实行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
房屋拆迁需要遵循法定程序,若拆迁单位未按法定程序进行,被拆迁人有权提出异议。以上是关于房屋征迁协议签订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