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胜诉案例:陕西棚户改造征收补偿不合理纠纷案件

  陕西省安康市张女士等6人的遭遇便是典型案例。她们因不满某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认为其补偿方案不合理,在一审败诉的不利局面下,并未放弃维权。

  最终,在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宋金玉律师、董琛律师后,成功扭转局势。二审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律师观点,裁定撤销陕西省安康市某县人民政府做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

  张女士等6人的母亲在陕西省安康市某县拥有一处房屋,该房屋处于棚户改造区域。2019年6月,某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但张女士等6人认为其中的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无法保障棚户改造后的生活。为此,她们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然而一审判决驳回了她们的诉讼请求,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面临受损风险。

  京平律师介入后,首先依据当事人诉求草拟《行政上诉状》,要求撤销某县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在证据收集方面,律师敏锐地发现关键问题:该县2013年作出棚户区改造决定,却在2019年才对案涉房屋进行评估,且评估结果依据的是2013年改造决定作出时的房屋面积及价值。

  这一证据表明,因时间推移,房屋价值必然上涨,而某县政府以该评估结果作为补偿标准,严重忽视了房屋价值变化,直接侵害了当事人的根本利益,有力地支撑了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书》的诉求。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并开庭审理。庭审中,某县政府辩称《征收补偿决定书》是在与当事人母亲多次沟通无果后依法作出,且称撤销决定书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请求驳回上诉。但京平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指出补偿标准的不合理性。

  最终,二审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裁定撤销某县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本案可以看出,征收拆迁过程中,“越拆越穷”现象时有发生,根源往往在于征收方依据往年拆迁房屋面积或当地房屋价值进行补偿,严重侵害拆迁户的“公平补偿”权益。在此,律师建议广大当事人,在面临征收拆迁时,务必保持警惕,关注补偿方案的合理性与公平性。若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应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京平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拆迁案件处理经验,专业律师团队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通过深入调查收集有力证据,在庭审中据理力争,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遇到类似困扰,选择京平律师,就是选择专业的法律保障,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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