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更加符合兰山区实际,充分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4〕63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兰山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以下简称《补偿标准》)。为凝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增加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性、科学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3月14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兰山区自然资源局,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武汉路与大青山路交汇西北角,邮编2760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兰山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我区现行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依据为《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兰山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临兰政办发〔2022〕1号),自2022年3月22日起施行,截至目前已近三年的时间。
在此期间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和物价水平均不同程度上涨,现行补偿标准已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因此合理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对于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征地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4〕63号)要求,我区参与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2025年1月8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5〕2号),对临沂市标准进行了批复。
临兰政办发〔2022〕1号文件中对此项没有规定,鉴于近几年拆迁中比较普遍,建设成本在600元/㎡-800元/㎡,建议增加框架厂房1个大项,2.2米-5米层高和5米以上层高2个小项,价格650元/㎡、780元/㎡,最高900元/㎡。
临兰政办发〔2022〕1号文件中苗圃补偿价格7000-12000 元/亩,根据鲁自然资规〔2025〕2号文件中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临沂市)(以下简称“临沂市新标准”),备注“1.含苗木树种及培育、移栽等各种费用;2.对于稀有珍贵苗木补偿可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建议增加备注条款。以上为1个小项发生变化。
临兰政办发〔2022〕1号文件中,房屋备注第4条:“钢结构房屋的补偿,参照同等房屋类型降低20%给予补偿。”,兰山区一直执行钢结构房屋按照1300元/㎡降低20%,即1040元/㎡补偿。根据临沂市新标准,钢混结构:多层房屋,型钢和钢筋混凝土的混合结构,有地圈梁和上圈梁,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承重,砖墙,预制或现浇混凝土屋面或混凝土檩条瓦屋面,补偿标准1000-1500元/㎡。根据临沂市新标准,钢结构房屋补偿标准比砖混结构房屋补偿标准要高,建议改为“钢结构房屋的补偿,参照同等房屋类型给予补偿。” 特殊的新型标准化钢结构厂房,可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以上为2个小项发生变化。
根据临沂市新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低压线路、通讯广播线元/杆,建议按照最低标准1500元/杆补偿。以上为2个小项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