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安置补偿的公平性与合法性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而评估报告作为补偿的重要依据,其合法性与公正性尤为重要。
本案的起因是某市政府对一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并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然而,当事人吴先生认为该补偿决定所依据的评估报告存在严重违法情形。评估公司未对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评估报告中的照片甚至并非由评估师拍摄,而是由征收部门工作人员随意拍摄的。这些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评估结果的失实,进而影响了补偿决定的公平性。针对评估公司的违法行为,我们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查处申请,要求对评估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然而,相关部门在未充分调查的情况下,作出了答复,否定了评估公司的评估行为存在违法情形。这一答复不仅缺乏事实依据,也未告知被征收人复核及专家鉴定等救济途径,严重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针对相关部门的答复,吴先生启动了行政复议程序,要求该部门重新进行查处,并依法纠正其不当行为。经过律师的专业代理和努力,行政复议机关最终支持了吴先生的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答复》,责令被申请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答复。本案的胜利不仅维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评估报告在征收安置补偿程序中的作用至关重要。评估报告不仅是确定补偿金额的依据,更是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如果评估程序违法,评估报告失实,那么基于该报告作出的补偿决定必然是不公平的。
在本案中,评估公司未进行实地查勘,也未对可比实例进行调查,评估报告中的照片甚至并非由评估师拍摄。这些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评估结果的失实,进而影响了补偿决定的公平性。市政府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补偿决定是在依法展开评估程序的基础上完成的,因此,在律师的帮助下依据该评估报告作出的补偿决定已经被成功撤销。但如果违法评估行为没有及时得到惩处,征收主体难以作出合理合法的补偿决定,这也是本案的推进重点。
希望通过本案能够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征收安置补偿程序中,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一定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评估报告的合法性与公正性直接关系到补偿结果的公平性,绝不能忽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被征收人可以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要求重新评估。评估机构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及时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如果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被征收人可以申请专家鉴定。专家鉴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家进行,鉴定结论应当作为补偿决定的重要依据。若您对此有疑问,可及时联系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