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的复杂领域中,权益的博弈往往激烈且充满变数。每一个案例都是当事人合法权益与行政权力或其他利益方的一次正面交锋,而方先生等六人在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的拆迁遭遇便是其中极具代表性的一个典型案例。
滩涂承包与养殖投入:1987年,方先生等五人在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某镇某村依法承包75亩滩涂,因滩涂状况不佳,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进行排淤、打桩固定,后建成虾池并配备养殖棚、排水口等设施开展水产养殖。2015年,六人共同承包继续从事养殖。
强拆事件发生:2019年9月,某镇政府张贴《告知书》,要求因道路项目建设原告自行退养,逾期将采取保障施工措施。同年11月15日,数十人强挖虾池并毁坏养殖设施,原告报警后得知是某镇政府与某局组织实施保障施工行为。原告方认为被告行为在程序与实体上均违法,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遂提起行政诉讼,诉求确认强挖行为违法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维权方案与依据梳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刘春兴律师与鲁金艳律师接案后,依据案件详情精心梳理维权方案及相关法律依据,为案件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原告主体资格论证:针对争议焦点原告主体是否适格,在律师协助下,原告提交承包合同及公证书、虾池原始照片、强挖现场照片、告知书、答辩状、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等书面材料,证明虾池位于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等关键信息。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力指出原告作为案涉虾池实际使用人,与强挖行为具有利害关系,依法具备原告主体资格,成功反驳被告关于原告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辩称。
行政强制行为违法认定:对于争议焦点案涉行政行为是否违法,律师指出案涉强挖行为属于行政强制行为,而某镇政府未提供证据证实该行政强制行为有相应行政决定依据以及其具有履行该行政强制行为的职权依据,严重违反行政强制执行程序规定,应被确认为违法。最终法院支持律师观点,判决确认被告某镇人民政府对原告虾池实施的行政强制行为违法,并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在征地拆迁事务中,当事人往往面临诸多复杂法律问题与权益挑战。如遇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情况,务必提前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便深入了解自身权益状况与法律应对策略,做到心中有底。一旦遭遇强拆等侵权行为,更要在专业律师指导下迅速且妥善地做好取证工作,固定关键证据,及时提起相应法律程序,通过合法途径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专业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精准的法律分析能力,能够在征地拆迁纠纷中为当事人拨开迷雾,指引正确维权方向,制定高效维权策略,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当有同类困扰时,当事人一定要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而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在处理此类拆迁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素养与办案能力,是当事人值得信赖的维权伙伴。
博士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第23届北京市博士后联谊会常务理事,(美国)法律进化分析学会会员。2000年通过中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专注于生态环境保护、企业拆迁、农村房屋拆迁、城镇房屋拆迁、城市更新、违建拆除和土地征收等领域的律师实务。
毕业于北京大学,2019年度北京市海淀区优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执业后代理数千起征地拆迁案件,每年开庭上百次,足迹遍及全国多地法院。专业、负责的精神得到委托人一致认可与好评。多次受邀参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乡村之声《举案说法》,在栏目中态度严谨、工作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