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三公司的罪恶行径令人发指!灞桥区法院竟然也推翻了自己一审裁定。难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为迎接十四运,灞桥区 108 国道提升改造项目于 2021 年四月底完工,由我方全额垫资完成。 然而,中铁十八局为谋取私利,在 6 月 5 日先让小龙以中铁十八局管理人员身份参与项目,以灞桥区基础投资总公司未付款为由,该付款不给付,于 7 月份引入陕西志杨坤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给我们并支付高额利息。 随后,在按约定办理公司入库签合同过程中,中铁十八局采取非正常手段不予办理。临近过年,又以我方公司未入库、无法签合同为由,让我方从陕西志杨坤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过账再支付。中铁十八局指使赵小龙虚拟十八局身份,后又给赵小龙补签合同,以达到非法侵占目的,涉嫌构成合同罪。在一审裁定陕西志杨坤悦公司与该项目施工方没有关系后,出具不实证明及合同,严重浪费司法资源,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罪。我们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过这一系列操作,赵小龙竟摇身一变,成为陕西志杨坤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理人,与中铁十八局狼狈为奸,使用4月28日才买的公司陕西志杨坤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十八局三公司倒签合同日期12月份(如果合同属实,为何一审法院都没提供,一审还被驳回),声称项目是其所为,雁过拔毛,又以陕西志杨坤悦公司多收取9%的费用。 这种行为简直是明目张胆的抢劫!哪有最后只签合同,不用施工、管理,还不用支付人材机费用就能做项目的道理? 此事性质极其恶劣,严重损害了我方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公正。相关部门必须对此展开深入调查,严肃处理涉事单位和人员,还市场一个清朗的环境。 以下图片、高利贷借款合同和法院一审裁定可以证明该项目与陕西志杨坤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证明按约定中铁十八局要跟我们签合同的。
母亲逝世后父亲与子女围绕房产继承的诉讼案例解析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李明宇与王素琴于1973 年 9 月 15 日结婚,二人皆为初婚,婚后育有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