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上诉人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资本认购纠纷一案

  原告与被告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约定,鉴于甲方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原告通过支付新增出资款以取得新增资本对应的股权。原告将其对被告享有的债权转为涉案股权认购款。该协议签订后,原告已按照协议约定,将债权折抵股权认购款。被告却未依照协议约定,履行新增资本和交付股权义务等。原告委托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指派李武平律师及其团队代理本案,以被告构成根本违约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并返还股权认购款及利息。一审获得法院的支持。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终,省一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某某与某公司、某某、某某公司签订的 《股份认购协议》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各方均应按约定履行各自的合同义 务。合同约定,某某通过支付新增出资款以取得新增资本对应的股权 ,再由某某公司代持 。某某将其对某公司享有的 XXXXXX元债权转为涉案股权认购款 , 已履行了出资义务 。此后,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XXX万股的目的不能实现,导致某某取得新增资本对应股权目的亦不能实现。某公司与 某某公司签订《协议书》, 约定某某公司将其原持有某公司的 XXXXXX股中的XXXXXX股转为某公司应兑现给某某认购的股份 ,但该协议已变更原协议的内容 ,并未经某某同意, 该协议书不能对某某产生约束力。某公司又称某某公司持有的XXXXXXX股中的XXXXXX股已转为某某认购的股份 , 但继续登记在某某公司名下,因此不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某某已通过参加某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等形式已实际履行了股东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 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某某对其参加年度股东大会的事实不予认可, 且某公司不能提供公司章程、股东会议等其他行使股东权利的相关证明,证明某某知晓并已同意某某公司将登记在其名下 的XXXXXX股转为某某认购的股份 , 并由某某公司代持 。对某公司称某某公司持有的XXXXX股中的XXXXXX股已转为某某认购的股份,某某已行使股东权利的辩解不予采纳。一 审 法院判决解除涉案《股份认购协议》,处理正确,本院亦予支持 。 某某已于 20XX 年 X 月 XX日支付认购款,故某公司应支付 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利息起算时间为自 20XX 年X 月 XX日起至款 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股份认购协议》第九条明确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 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 某某亦提交证据证明其为本案诉讼支出了律师费 XXXXXX元。一 审法院判决某公司承担律师费XXXXX元 , 处理正确 , 本院亦予支持。综上所述,上诉人某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一、关于认购股份是否应当解除的问题。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合法有效,合同各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被上诉人已履行了出资义务,但是上诉人从未向被上诉人支付股权分红,且经被上诉人向市场监督部门查询,发现签订协议后上诉人未依照合同约定将被上诉人所认购的股份与 指定的某某公司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某某公司签订股 权认购协议后,股权比例一直没有变化,且没有证据证明已经足 额发行 XXX万股,当时说发行股份XXX万也是虚拟的。20XX年X月 XX日 , 被上诉人向上诉人发送退股告知书 , 申请退出持有的XX万股份未果 。综上 , 上诉人未按照约定将增加的股份登记至 某某公司名下,未向被上诉人支付分红等行为已构成根本性违约, 导致被上诉人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被上诉人有权解除合同。上诉人上诉称被上诉人曾经以股东 身份参加股东大会 ,无证据证明 ,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责任。

  二 、关于上诉人 是否应向被上诉人返还认购款并支付利息。根据民法典 566 条第 一款规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中止履行 。已履行的 ,根据 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 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故股份认购协议解除后,应向被 上诉人返还认购款 XXX万 。关于利息问题 。被上诉人于 20XX 年XX 月 XX 日完成认购任务 , 故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时间应从 20XX年X月XX日起 , 以应返还的认购款 XX万 为基数进行计算。

  三、关于律师费的承担问题。认购协议第九条 明确约定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关费用 ,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 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被上诉人已提交律师费证据,证明其为本案诉讼支付了律师费,而且律师已经出庭代理,证明代理收费的真实性,故 XXXXX元律师费依法应得到支持。综 上,一 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二审法院予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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