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遗产继承诉讼律师专业就业是保障劳动者生存和发展等基本的重要途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就业歧视也以不同的形式体现出来,在我国出现的身高歧视、性别歧视、相貌歧视、学历歧视、户籍歧视、疾病歧视等都是就业歧视的具体表现。近年来,乙肝病毒携带者受到就业歧视的案例屡见不鲜,部分企业以待岗为名、行逼迫劳动者自行辞职为实。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早在2007年即发布《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案例四:劳动者可请求撤销显失公平的工伤待遇和解协议 案号:张家港法院(2017)苏0582民初13447号 苏州中院(2018)苏05民终3368号 【裁判要旨】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后被认定工伤及评定伤残等级,调解协议具有可撤销情形的,劳动者可在撤销调解协议后主张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后安排了补休,劳动者拒绝补休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不予支持。 四、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15.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用人单位又补充提出劳动者存在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事由或情形,应如何处理?
基本案情法院裁判08郑某与重庆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裁判要旨: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对其具体的录用条件和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基本案情法院裁判09冉某某与重庆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裁判要旨:“超龄人员”因工受伤且被评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应当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其支付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内的工伤保险待遇,但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著名离婚律师。
答:不予支持。理由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对于欠付工资的法律责任专门加以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欠付工资课以比支付利息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因而无需再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利息。“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婚姻案律师。
19.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的,其与劳动者之间终止劳动关系的日期以注销日期为准,之后存续的用工关系为劳务关系。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工伤的,上述用人单位的经营者、负责人或股东仍应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20. 劳动者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仲裁时,无正当理由要求将公司股东列为共同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不予准许。经补正通知要求仅将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劳动者仍不变更的,仲裁机构仅将公司作为被申请人,但应在结案文书上释明不适格主体的相关情况。律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