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是国家城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在城市规划后,预拆迁前发布的一种行政公文。房屋拆迁公告行为在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多,只有合理的制作拆迁公告,让广大群众信服才能预防此类问题的发生。
拆迁公告是国家城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在城市规划后,预拆迁前发布的一种行政公文。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土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下述城市建设基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经审核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编号:沪徐房管拆许字(2010)第12号)。
七、 对我局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及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天内,向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房屋拆迁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