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即男女双方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离婚有协议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户口本是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必须带的材料之一。不同的离婚方式所需准备的材料也不一样,各自的离婚办理流程也不一样。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其中,第一项证据是提起离婚诉讼的前提。没有结婚登记的证据材料,法院可能将这种离婚纠纷作为离婚案件处理。第二、三、四项证据是提起离婚的基础。没有这些证据,法院只会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而不会作出实质性的判决。第五、六、七项证据则是离婚案件争执的焦点。
对于离婚当事人而言,由于维护权利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可以有所侧重地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自行收集有关证据确有困难,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这里要说明的是,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仅限于以下三种情况: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双方在定好离婚协议后,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局办理。而且是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否则不能办理。如果双方都不在户籍地,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
另外,《婚姻登记条例》还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员会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离婚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是否有异议;
4、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亲笔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每人拿一份,婚姻登记处回留一份用于存档。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离婚条件的,登记员会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如果受理,会出具单据和手续,让当事人交离婚诉讼费,交费后把单据给法院换票,大多数的银行在法院设置了便民缴费窗口直接交即可;
7、庭审,离婚诉讼中最关键的环节,如果涉及财产金额大、过错赔偿、子女抚养、调查取证等很多问题,对法院诉讼不熟悉,最好先咨询律师。
8、法院对是否准予离婚,如何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等作出判决,一般都会先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