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A,与被告B于(日期)结婚,并在婚姻关系 *** 同购置了一套位于(地址)的房产。但是,由于双方之间的性格不合,家庭矛盾渐多,最终导致了我们的婚姻破裂,并于(日期)办理了离婚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案房屋和财产应当进行公正合理的分割。在婚姻关系中,我们共同购置了该房产,因此该房产应当平分给双方。现在,被告B占用该房产,并拒绝与我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1. 该房屋应当平分给原告A和被告B,原告A对该房屋享有50%所有权,被告B对该房屋享有50%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