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情接待来访来电群众,做到及时登记、仔细询问、详尽解答,根据群众反映的事实和相关法律依据作出解答意见。如遇到不能及时解答的疑难问题时,直接向对方说明情况,留下对方联系方式,稍后再向其详细告知。
法律咨询的过程往往也伴随着矛盾焦点,根据情节,为防止矛盾激化,如有必要工作人员会主动引导、进入到调解程序,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使矛盾尽可能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不能调解或不在司法所职权范围内的,做出合理解释并告知其他维权途径。
定期回访法律咨询来访者及调解当事人,通过回访掌握咨询事项及调解案件的进展情况,详细了解法律咨询事项是否得到了有效地解决,调解案件是否履行了调解协议,对调解结果是否满意,使案件从根本彻底解决。排查矛盾隐患,防止再次激化,提高解决矛盾纠纷的成功率。
为居民解答法律疑惑的同时普及相应的法律知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等,宣传法律服务范围以及法律咨询途径,让更多的居民知道和了解法律咨询。同时,利用节日及重要时间节点、“宪法宣传周”,集中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