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的时候往往是需要签订相关的协议,但有些人签了拆迁协议后,才发现自己拿到的补偿款太低或是协议中有不合理的部分,不知怎么办。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话,就应当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合同的主体或者手段有违法事项的,可能会导致合同的无效,不产生法律效力。那么房屋拆迁协议签订后如反悔怎么办?下面是整理的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签订后,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有下面情况,可认定无效或撤销。
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协议无效。
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
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协议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如果协议是由家庭中的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则可以追认该协议无效。
当发生上述情况,房屋拆迁当事人完全可以对协议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协议书,或者确认无效。
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协议,协议全部无效。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含痴呆愚钝),常见的是和老年人签订,而老年人事后被证明已患老年痴呆症,和未成年人签订的情况比较罕见。
被拆迁人应当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拆迁人与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常见的是被拆迁人的亲属签订协议,但亲属不是被拆迁人之一。
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当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时,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如果没有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属于形式违法,协议无效。
对于属于文物保护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除,依据规定,应当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拆除。
拆迁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暴力等方式,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这在实践中主要是拆迁人以给被拆迁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进行威胁,迫使被拆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拆迁协议。
在签订拆迁协议之前要能够好好看清楚具体的内容,一旦下笔签字后要反悔就很难了。遇到房屋拆迁问题的时候及时咨询法律援助。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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