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生活中的难事。近日,商城法院执行局第一执行团队干警帮助申请人洪某解决了一件心头大事。
原告洪某与被告彭某、王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双方就争议部分土地使用权曾自愿达成协议,原告购得被告部分土地的永久使用权,后洪某在该块土地上修建了2间房屋。2020年12月底,申请人洪某在正常维修该2间房屋的屋顶及部分墙面时遭到被执行人彭某的无理阻拦,经过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派出所民警的多次调解,被执行人彭某、王某仍阻拦施工。后洪某向商城县人民法院起诉,经本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双方当时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判决彭某、王某停止对该两间房屋的占有妨害。
判决生效后,彭某、王某未按判决执行,依旧阻挠施工。洪某依法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彭某、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传唤被执行人彭某、王某至法院,解释了相关法律条文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要求二被告停止对原告洪某两间房屋的占有侵害。
为保证施工顺利完成,帮助当事人实现胜诉的最后一公里, 施工当日一大早,执行人员驱车赶往现场,并邀请当地派出所民警及部分村干部到场监督施工。由于执行人员在场监督,被执行人彭某、王某没有再次阻拦,经过近9个小时的施工,房屋已经基本修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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