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方略对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的落实和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高等教育规模逐步扩大,高校参与各种经济社会文化活动越来越广泛和深入,高校面临的社会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全国代表邢克智如是说。
他认为,针对当前学校与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社会之间所形成的各种较为复杂的法律关系,以及学校在实施教学及科研管理中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运用越来越多地法律手段予以调整、规范与解决。虽然国内已有相当多的高等学校已开始法律事务管理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但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配置和理论指导,因此导致在实践中往往发挥不了应有作用。
“因此,建立统一规范的高校法律顾问机制,有高校特色的法律顾问制度,既是依法治校的客观要求,也是高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谋求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邢克智代表说。
为实现高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邢克智建议:教育部应出台高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规定高校建立科学、规范的高校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规定高校法律顾问处理高校法律事务的权限、程序和工作时限等内容,确保高校法律顾问顺利开展工作,使高校依法依章治校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地方教育管理部门需承担高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领导、管理和指导责任。及时跟踪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调动高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积极性,强化高校法人对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法制意识培养,提升法制思维能力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使依法依章治校成为自觉行动,按法治程序、用法治方法进行学校管理和决策;高校应完善法律顾问工作与运行机制。法律顾问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范围、程度、具体职责、权利、义务、程序流程等,都应有明确的规定;要规范高校法律顾问任职资格和职业保障机制。建立科学的法律顾问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建立防范风险的法律机制,使法律顾问的工作成果与晋级挂钩,激励法律顾问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