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泉驿区一企业因整体搬迁问题产生劳资纠纷,33名员工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仲裁院在收到申请后高度重视,委派资深仲裁员文曦专案专办,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研究调处策略,决定实行三步并举的处理方案。
一方面向企业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让企业认识到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仲裁院组织精干人员快速立案、优先办案,仲裁员文曦巧妙地运用“法、理、情”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感化,以情感人、以法服人,最终经过一个月的努力促成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3月2日下午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仲裁调解书,企业承诺于3月20日之前支付33名员工经济补偿金等合计31万元。对于此次纠纷的解决,双方当事人纷纷作出了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