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新昌律师:绍兴法院拆迁安置纠纷判决书之二十一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诉争的本次拆迁安置权益系就被告孙某某名下宗地号1××9号,占地面积39.6平方米的一间楼房拆除所取得,故本案应首先考察被拆迁房屋的权属问题。 根据上述房屋的地籍档案查询单及相关材料...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诉争的本次拆迁安置权益系就被告孙某某名下宗地号1××9号,占地面积39.6平方米的一间楼房拆除所取得,故本案应首先考察被拆迁房屋的权属问题。 根据上述房屋的地籍档案查询单及相关材料...
1.买房人与卖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清购房款,但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故买房人对所购买的房屋虽实际占有、使用、收益,但并没有实际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 2.当房屋被征收时,卖房人作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