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初次从事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也得参加这个考试”,十二届全国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透露出的信息,刷爆了法律人的微信朋友圈。 新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