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冷静期三十天:等待三十天,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则协议离婚未达成。若均未撤回申请,则进入下一步。 (3)抉择期三十天: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