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审开庭一年半后,备受关注的江苏牧羊集团股权纠纷一案日前在江苏南京获判。6月1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向牧羊集团原股东许荣华的诉讼代理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送达了二审判决书。二审判决驳回了范天铭陈家荣方面的上诉,维持原判。这意味着,许荣华在看守所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被撤销,范天铭、陈家荣方面需要将牧羊集团15.51%的股权归还许荣华。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牧羊集团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表示“坚决不服”,认为这是一个不公平、不公正的判决。
牧羊集团股权纠纷案与2017年12月最高法院宣布再审的“三大产权案”之一李美兰与陈家荣、许荣华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纠纷案(下称李美兰案),都属于牧羊集团五位股东之间争夺控制权和股权而衍生的系列纠纷。牧羊集团前身是江苏扬州的一家国企,在国内饲料机械、粮食机械领域颇有名气。2002年公司改制后,五位高管徐有辉徐斌、李敏悦、范天铭和许荣华持股均在15%以上。然而在2008年董事长及总裁换届之际,五大股东分帮结派,矛盾爆发。在任的李敏悦、范天铭称为维护公司利益,对外举报其余三名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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