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潘建樑)ST天山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被告单位大象广告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犯合同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被告人陈德宏犯合同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陈万科犯合同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追缴被告人陈德宏名下的公司股票37279083股、被告单位大象广告股份有限公司35名股东与公司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而取得的公司股票78345524股,返还被害单位ST天山。
单方转让名下股权原则上有效“夫妻公司”股权之争弱势一方怎么办?
随着新公司法施行,民法典司法解释发布,当夫妻出现因婚变、继承等因素导致的感情及股权等利益之争时,由于夫妻一方转让股权原则上有效,弱势的另一方可通过协议或其他法律救济方式,维护自身利益 “夫妻股权”系在婚...